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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项目办发﹝2017﹞6号】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2018-2019年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7-09-05 16:07: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李彦龙

  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
  2018-2019年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有关
  工作安排的通知(点击下载pdf版

西部计划各省级项目办、研究生支教团各高校项目办:
  现将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2018-2019年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支团)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地区县级以下(西藏、新疆除外)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教学志愿服务工作。
  各高校应在2017年9月25日前完成本届研支团组建工作,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对研支团的培训、保障、团队建设等工作。
  二、招募选拔
  各高校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规定,将研支团招募工作纳入学校整体推免工作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制定研支团成员招募办法、标准、程序等。
  志愿者选拔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有关推免工作政策文件规定,具备推荐本校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意愿强烈,有艰苦奋斗精神,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具备与研支团工作相符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志愿服务经历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选拔。
  各高校研支团招募指标由教育部专项下拨,只限于在本校招募,纳入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总计划(各校指标数量见附件1)。
  三、政策保障
  1.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统一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由服务县项目办会同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并盖章,由高校项目办负责协调记入学生档案。全国项目办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2.各高校项目办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规定为入选研支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志愿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一年学籍。
  3.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等执行西部计划志愿者有关规定。各高校要统一组织志愿者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各地要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资金,为每名研支团志愿者缴纳社会保险和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各高校要确保为每名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等商业保险,保险生效时间为2018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4日。
  四、服务地及服务单位设置
  1.关于服务地。研支团服务地(县级行政区域)须设在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地域范围,即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吉林延边、湖北恩施、湖南湘西3个少数民族自治州,河北阜平县,山西静乐县、灵丘县、石楼县,江西共青城市。全国项目办将逐步调整在中部地区服务的研支团高校至西部地区服务。
  原则上研支团1-7人的高校应设置一个服务地;8-14人的可设置两个服务地;15人以上的可设置三个服务地(服务地设在西藏、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不在服务地控制范围)。各高校项目办在组建2018-2019年度(第20届)研支团时,应严格按照以上原则,重新调整设置服务地和服务地数量。一个服务地原则上只对应一所研支团高校,全国项目办将逐步有序调整一个服务地对应多所高校的情况。当年新增服务地的县级项目办(团委)应向所在服务省项目办提出申请 (申请书见附件2-1),经核准后与对应高校签订意向协议书(附件2-2)。
  各高校要确保服务地支教工作开展的延续性,确需调整、变动已有服务地或调整服务地服务人数的,须与服务省项目办协商确定,并报全国项目办核准、批复。各省级项目办应于2018年4月30日前,汇总填写《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2018-2019年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地分配表(招募省)》和《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2018-2019年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地分配表(服务省)》(附件3-1、附件3-2),报送全国项目办,逾期不予办理。
  2.关于服务单位。服务地所在县级项目办要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有关规定,在确保志愿者人身安全和必要生活保障的前提下,将研支团志愿者安排在当地县级以下中小学校从事基础教育教学工作,严禁将志愿者留在各级机关或学校行政岗位从事非教学工作。志愿者可以开展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可以由当地团组织安排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全国项目办将加大督查力度,严肃处理将志愿者安排在非教学岗位等情况。
  五、关于2019-2020年度(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工作
  全国项目办计划于2018年8月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2019-2020年度(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目前,研支团年度实施规模已超过2000人,全国项目办将以“保持规模稳定,强化日常管理,着力提升质量”作为今后的工作重点,从严控制新增研支团高校申请。往届研支团高校指标将依据日常管理工作情况执行动态调整。调整指标重点投向工作成效突出、社会反响良好、榜样示范性强的高校以及符合研支团工作定位和要求的新申请高校。
  有关高校须在2018年4月提出申请,工作程序为:(1)第20届研支团高校填写申请书(附件4-1);(2)新申请高校须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填写申请书(部属院校、省属院校填写附件4-2);(3)由高校所在省级项目办汇总后,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全国项目办核批。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高校项目办要把研支团组建工作作为研支团工作的起点和基础,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与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周密安排。要严格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好研支团招募选拔、培训派遣、日常管理、典型宣传等各方面工作。学校团委承担研支团工作全过程管理责任,明确团委书记或1名副书记担任项目督导员,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2.健全机制,择优选拔。各高校项目办要在本校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研支团成员。要严格选拔标准,完善招募流程,确保选拔政治素质过硬、社会责任感较强,综合素质高、符合推免标准的学生;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选拔过程的影像、音视频、图片、文字记录等资料应长期留存备查,要在校园网等平台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要充分核实报名登记表(附件5-1),与入选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附件5-2),组织专项体检(体检项目及体检标准见附件5-3)。
  3.注重培养,务求实效。各级项目办要充分认识研究生支教团作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子项目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研支团的管理和后续培养,突出研支团的人才培养功能,确保研支团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各高校项目办要利用学生在校期间开展教育教学等方面的见习、实习活动和多种形式的岗前培训、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着力加强研支团团队建设和安全健康教育,切实提升研支团成员支教服务和自我管理能力,并为入选研支团成员做好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学籍档案管理等保障工作。
  4.示范引导,弘扬精神。各级项目办在组建过程中,要准确把握研支团的项目定位和志愿服务精神内涵,明确人才培养导向,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注重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要不断增强项目实效,提高社会影响力,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引导效应。要加强研支团品牌宣传,采用新媒体、座谈会、宣讲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西部、面向基层干事创业、建功立业,为促进西部地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助力贫困地区精准脱贫贡献力量。要加强研支团文化和人才信息库建设,进一步完善本校研支团标识、旗帜、歌曲等文化产品,通过支教日记、支教图志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研支团文化建设,通过校友会、联谊会、互联网等交流平台,做好研支团人才信息库建设,加强对历届志愿者的跟踪培养与吸引凝聚。
  5.改革优化,从严管理。全国项目办将按照“控规模、调结构、重管理、强实效”的总体要求,保持研支团规模整体稳定,优化结构布局。按照“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规范建设,推进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绩效考核,全面开展项目综合成效考核,加大抽查、督导、考核工作力度。对违规招募、无故未完成招募任务、招募结束后无故退出,或思想教育、岗前培训、跟踪管理不到位,致使支教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高校,将按照研支团管理细则等有关文件对高校进行通报批评、招募指标核减直至取消招募资格。各高校项目办要联合本校组织部、纪委、研究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毕业生就业处、财务处等相关部门,根据全国项目办下发的《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和高校项目办职责,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本校《研究生支教服务队管理实施办法》,建议以学校党委名义下发。
  各省级项目办要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流程上报各种材料,并做好本地域内此项工作的材料汇总和工作审核、协商、报告等事项。
  各高校项目办要在2017年11月1日前,指导入选2018-2019年度(第20届)研支团的成员登陆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在“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注册信息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并审核(各高校的用户名、密码和高校代码与省级项目办联系)。同时将下列6项书面材料盖章后报全国项目办审批,抄报高校所在地省级项目办备案。(1)招募选拔标准和工作总结(含体检情况,工作总结还须提交电子版);(2)入选志愿者公示文件;(3)研支团志愿者培训计划;(4)2018-2019年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附件5-1);(5)学习成绩单复印件;(6)体检表复印件。11月10日前,在研究生支教团信息系统中上传研支团志愿者招募协议书扫描版(一个PDF文件包含所有研支团成员);全国项目办将进行电子存档,纸制版由高校项目办存档。12月31日前,上传各高校制定的《研究生支教服务队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发文扫描版)。

  附件:
  1. 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2018-2019年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高校指标配置表
  2-1.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新增服务地申请书
  2-2.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高校与新增服务地县级项目办意向协议书
  3-1.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2018-2019年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地分配表(招募省)
  3-2.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2018-2019年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服务地分配表(服务省)
  4-1.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2019-2020年度(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高校申请书
  4-2.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2019-2020年度(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新加入高校申请书(部属院校、省属院校)
  5-1.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2018-2019年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5-2.招募协议书
  5-3.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体检项目及标准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0号南楼407室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项目管理处
  (邮编:100005)
  电子信箱:xbjhqgxmb@126.com
  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
  联系电话:010-85212269(传真)
  全国项目办微信公众号:西部志愿汇(xbzyz010)
  研支团微博公众号: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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