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8 14:56: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李彦龙
2016年夏,我迈出了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大门,跨进了伊宁县第二小学的校门,开始了为期一年的支教生活。在学校老师的眼里,我是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的一员,是山东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的支教老师,我要用自己的行动开创一片新的天地。于是我开始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给学生讲“法的故事”。
故事讲着讲着,台下就有了新的观众,那便是学校的老师。故事继续进行,观众们渐渐的不再满足于单纯地倾听,陆陆续续的走到台上来,参与到故事中。于是,我,我们逐渐从讲故事的人变成了创造故事的人。而这一切围绕着“法”这一主题发展着。
学校有位老师 爱讲法的故事
图为山东大学研支团成员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朱家豪 供图
第一次见到学校的孩子们,我就告诉大家,老师是带着故事来的,老师的故事全都是法的故事。起初,我虽然教的是科技课程,但每节课都会拿出五分钟左右的时间为孩子们普及与课程相关的法律小知识。讲“天气”课程时,我把事先准备的与大气污染相关真实案例改编成简单的小故事,通过活泼的语言让大家知道哪些行为是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当讲到“昆虫”“动物”时我会以同样的方式为孩子们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知识。
后来,我改教综合课,这为“法的故事”提供了更深厚的成长土壤。再后来,每逢有老师找我帮忙看班代课,我都欣然将他们改编成“法律小讲堂”,先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然后就故事内容提问“如果小明被老王将家养的小羊绊倒了,老王该不该赔偿”“当在街上看到小偷行窃时该怎么办”诸如此类的趣味问题。在引导同学们充分讨论后再讲授法律的规定与背后的法理。因为我相信,法源自生活又高于生活,在幼时为孩子们普及法的知识不仅能够增强孩子们思维的韧性,又是推动法治进程最末端、最微小、又是最不可缺少的环节。
就这样,“法的故事”的听众越来越多,在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来自全校各班的代表们一起聆听了“法的故事”。再后来,“法的故事”走出了伊宁县第二小学,走进了克拜克于孜小学,在那里听课的不仅有孩子们,还有学校的校长和老师们。讲完后,当学生们围着我问我什么时候再来给他们讲故事,当老师们称赞“小朱”的法律故事讲得好,我心里涌过一阵暖流。同时也下定决心,要带着法的故事去到更多地方,讲给更多人听。
学校开了模拟法庭 隔壁班小明是法官
模拟法庭比赛是每个大学法学院的“标配”活动。当我来到伊宁县第二小学,惊奇的听说这里也曾开办过模拟法庭,但因为负责老师去年退休了,所以已经停办一年了。听到这里,我决心要重振模拟法庭,这种决心在我作为评委参与伊宁县团委主办的“伊宁县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后变得愈发强烈。
起初,模拟法庭招收小队员的过程是顺利的。因为在招收队员之前很多同学们已经听过“法的故事”系列讲座。但当选拔队员时,我遇到了困难,因为每个孩子都那么热情,每个孩子都那么渴望做一名“小法官”或“小检察官”。但为了保证授课效果,我只能选取一部分同学。剩下的孩子虽然不能参与其中,但可以在“旁听席”参与模拟法庭的授课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