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团中央示范项目近期将招募志愿者赴山西静乐、广西田阳、甘肃榆中三个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乡镇一级中、小学从事为期一年的支教志愿服务工作。
一、报名时间
2005年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团中央示范项目集中报名时间:5月26日至7月30日。
二、报名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在20-45岁,有志愿服务精神的人士,都可以参加报名。确系受援地区需要的,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具有教学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报名方法
如果您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这项工作,请于7月30日前向团中央志愿者招募办公室提交个人申请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和近期常规体检证明,并填写下载报名登记表,写清本人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方法。
四、选拔步骤
1. 初选。团中央志愿者招募办公室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初选。
2. 审核。与初步入选的志愿者电话联系,了解情况。向志愿者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县级团委发调查函,在京报名者进行面试。
3. 确认。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志愿者名单,发确认通知书。
4. 培训。志愿者持确认通知书、本人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复印件,并按照确认通知书标明的具体报到时间(约8月20日前后)和报到地点,参加团中央组织的为期一周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并考核合格后与招募单位签定协议书直接派往服务地。
五、相关政策和基本保障
2001年4月,中央文明办、团中央、人事部、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中青联发[2001]22号《关于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 全面推进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通知》,为参加扶贫接力计划的青年志愿者制定了政策保障措施。此前,团中央已与教育部、科技部、卫生部、农业部等部委联合制定相关保障政策。包括:
1. 鼓励通过考试录用成为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参加扶贫接力计划,把参加扶贫接力计划作为培养、锻炼青年干部的一个渠道,服务期1至2年的,视同下基层锻炼,按有关规定对待。
2. 参加扶贫接力计划的大中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期间保留工资、待遇不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假期探亲往返受援地的交通费。
3. 参加扶贫接力计划的青年志愿者(含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服务期间计算工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计算从事本专业的工作时间,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原单位同等资历人员享有同等权利;完成1年服务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就业时可以不经过见习期直接转正。
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将向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的场所、基本生活设施和服务岗位。招募单位将向志愿者提供住院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票报销往返两次相当于火车硬座标准的探亲路费,并向无工作单位的志愿者提供每月3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
招募咨询电话:010-85212269。
邮寄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 团中央志愿者招募办公室(邮编:100051)。
相关链接:
一、有关文件
《关于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 全面推进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1]22号
二、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团中央示范项目简要介绍
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是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的重点项目,以公开招募和定期轮换的方式,组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大中城市青年,到贫困地区从事半年至2年的教育、农业科技推广、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服务期满后,由下一批志愿者接替,形成接力机制。
该计划从1996年在山西静乐,1997年在广西百色开始试点,1998年在全国范围实施。截止2004年12月,全国共有30个省(区、市)实施了这项计划,30多万青年报名参加,志愿者累计达到15258人,受援县224个。
1、山西静乐项目简介
2、广西百色田阳项目简介
3、甘肃榆中项目简介
三、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团中央示范项目报名登记表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