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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项目办发﹝2018﹞14号】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商业保险购买办理工作的通知

 

2018-06-27 08:53: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李彦龙

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商业保险购买办理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pdf版

西部计划各省(区、市)项目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

  西部计划地域跨度较大、影响安全的因素较多,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是西部计划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根据《2018—2019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8〕3号)和《关于做好2018—2019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派遣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8〕9号)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18—2019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商业保险购买工作通知如下。

  1. 商业保险种类

  各服务省项目办至少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购买单项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含急性病身故),原则上单项保额不低于30万元的住院医疗保险,单项保额不低于20万元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有条件的省份可另附加住院生活津贴、出行紧急医疗救援等商业保险。

  2. 保险期限

  西部计划志愿者商业保险要做到服务期全覆盖,保险生效期最低要求为志愿者到服务省集中报到前3天,保险截止日期为志愿者服务期满离岗后3天。新疆、西藏等路途较远的省份,保险期限两头时间应适当延长。
  3. 保险经费来源
  商业保险参保经费原则上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如暂时有困难,可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列支。

  4. 参考保险公司

  全国项目办根据历史投保情况和投保要求,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商谈了相关商业保险方案(附件1、2),供各省级项目办参考。各省在当地保险公司询价中有比以上两家公司的报价更优惠的,结合本省情况自行选择投保公司。对以上两家如有意向的,请直接与相应保险公司联系。

  5. 工作要求

  各服务省项目办要高度重视西部计划志愿者商业保险购买工作,严格落实险种、最低保额和保险期限等要求,使西部计划志愿者得到充分保障。请于2018年7月15日前完成投保工作并将与保险公司签订的投保合同复印件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全国项目办邮箱。

  联系人:秦昌建
  电 话:010-85212269(传真) 85212728
  邮 箱:xbjhqgxmb@126.com

  附件:(请下载pdf版)
  1.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2018—2019年度西部计划志愿商业保险方案
  2.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2018—2019年度西部计划志愿商业保险方案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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