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讯 2011年10月16日,新疆自治区精河县发生了5.0级地震,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为提高地震灾害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志愿者在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更多地挽救生命,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结合精河县托里乡实际,本着自愿参加,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行运转的原则组建了20人(18至45岁)的非营利性社会业余组织——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
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是在团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防震减灾活动的志愿者组成的团体,登记注册后,由团县委组织进行志愿服务知识培训和演练,制定地震应急志愿者队伍管理规章制度。在平时发挥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员作用,在震时当好灾情信息速报员和应急救援抢险员,秉着“服务他人、救助他人”的服务宗旨做好日常地震防御安全和地震救援科技知识的宣传普及;做好“5·12”防灾减灾日重点时段宣传工作;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进机关企事业单位、进村入户活动,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
地震灾害具有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灾情复杂,救援难度大的特点。组建一支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是精河县防震减灾工作的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地震安全环境的重要措施。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通过有组织的行动,壮大社会救援力量,提高全社会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具有积极作用。(团精河县委 王世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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