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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联发[2011]13号】关于选派志愿者开展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2011-06-13 10:34: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李彦龙

中青联发【2011】13号

内蒙古、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团委,文化厅,教育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农村基层宣传文化工作,在总结去年向内蒙古、四川部分乡镇文化站选派百名志愿者开展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试点工作基础上,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文化部、教育部决定,2011年共同组织开展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向内蒙古、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分乡镇文化站选派500名志愿者服务1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参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在2010年开展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在内蒙古、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普通高等学校中选拔500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500个乡镇文化站开展文化建设志愿服务。志愿者招募选拔及培训派遣时间为2011年8月,服务至2012年7月。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

  二、志愿者选拔条件及服务内容

  志愿者选拔条件: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品学兼优,有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宣传文化事业;具有一定宣传文化特长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志愿服务经历或担任过学生干部或参与组织过校内外大型宣传文化活动的优先考虑。

  志愿服务内容:服务期间担任乡镇文化站副站长,协助站长负责文化站日常管理与活动组织等工作;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参与开展政策宣传教育、基层文化活动等工作;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等。

  三、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1、根据2011年西部计划部际联席会精神,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参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具体政策详见《关于印发〈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1]12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

  2、相关工作所需经费从中央级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列支,由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及内蒙古、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负责按照相关预算规定划拨使用。志愿者服务期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760元并按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科员津贴,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核算发放,每半年发放1次;由县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提供免费住宿;志愿者服务期间党团关系按照有关规定转至服务地。以上工作及入选志愿者体检和集中培训派遣等由内蒙古、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负责落实。全国项目办负责编制预算和及时拨付经费,并为志愿者统一购买大学生志愿服务综合保障险,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制发志愿服务证等。以上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执行,严格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核发,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四、时间安排

  2011年6月上旬,下发活动通知。

  2011年6月中旬,研究确定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西部乡镇文化站点具体名单。

  2011年6月至7月,发布招募西部文化建设志愿者信息,完成志愿者招募选拔及培训派遣。

  2011年8月至2012年7月,志愿者开展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开展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是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深化拓展志愿服务工作、引导大学毕业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的重要举措。相关省级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团委和文化、教育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处理和解决遇到的各种情况与问题,支持西部计划省级项目办抓好落实。省级文明办要在宣传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指导;省级文化部门负责提供培训场地、专家和服务期间的业务指导;省级教育部门要在招募选拔等方面予以支持;省级团委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对西部计划项目办的工作督导,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2、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该项目由西部计划相关省级项目办负责志愿者的招募选拔、培训派遣和管理服务、考核评估等日常工作。相关省级项目办要参照西部计划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做好选拔及体检工作;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等原则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要指导县级项目办将志愿者的安全健康作为日常管理的重点,明确责任,规范程序,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做好志愿者免费住宿等生活保障方面的工作。

  3、开拓创新,务求实效。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的有益经验,结合当前农村宣传文化建设的新形势、新特点、新要求,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创新工作与活动载体,积极组织各类宣传文化活动,大力宣传优秀典型,不断总结经验,探索长效工作机制,推动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2011年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名额分配表

 

                      中央文明办
                      共青团中央
                      文 化 部 
                      教 育 部
                       201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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