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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启动新时代志愿者管理培养服务工作体系建设

 

2021-07-15 09:36:00   来源: 微信公众号“新疆共青团”   

  日前,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联合有关部门分别印发了《关于系统深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培养服务工作的意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这标志着自治区团委积极推动建立的“新时代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培养服务工作体系”,取得重大进展。据悉,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自治区团委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积极谋划推动西部计划工作在新时代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启动了新时代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培养服务工作体系建设工作。

  《关于系统深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培养服务工作的意见》(新团联发【2021】9号,以下简称《意见》),由自治区团委联合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共同印发,主要围绕“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将西部计划工作融入自治区党管人才工作大格局,从招募、管理、培养、推荐、使用等5个环节入手,围绕加强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派遣规范化、管理服务制度化、培养成才体系化、实践成长品牌化、留疆发展多元化等5个方面出台了20条举措。《意见》提出,要力争3年内吸引不少于1.8万名大学生志愿者到自治区志愿服务,并积极支持他们留疆就业,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有力青年人才支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新团联发【2021】10号,以下简称《办法》),由自治区团委联合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共同印发,主要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西部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保障、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项目效能和活力。《办法》分总则、招募培训派遣、日常服务管理、安全健康教育指导和管理、培养成长成才、支持留疆发展、绩效管理、附则等8个篇章,以“培养与使用并重”和“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为基本原则,明确了56条具体规定。

  据悉,下一步,自治区团委将以《意见》和《办法》出台为契机,一方面,依据《意见》和《办法》,尽快制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地(州、市)和县(市、区)量化评价标准》,形成“1+1+2”的新时代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培养服务工作体系的制度框架;另一方面,指导和推动各地(州、市)、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和《办法》,确保文件尽快落地见效。

责任编辑:李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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