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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大研支团在新疆霍城江苏中学开讲普法课

 

2026-05-14 09:37: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为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近日,华中科技大学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新疆霍城分队联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江苏中学,开讲主题为《向欺凌说“不”,为成长护航》的普法课。

  近年来,校园欺凌呈现隐蔽化、多样化趋势,被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如何让未成年人准确识别欺凌、依法应对欺凌,成为法治教育的重要课题。

  华中科技大学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新疆霍城分队联合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本科生第一党支部,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江苏中学,开讲主题为《向欺凌说“不”,为成长护航》的普法课。华中科技大学研支团供图

  普法课上,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夏克丽亚·西热力围绕“以法为界”“以法为尺”“以法为盾”“以法为基”四条主线展开讲解。夏克丽亚·西热力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指出,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的,公安机关可直接介入,依法予以处罚并采取矫治教育措施,这意味着任何实施欺凌行为的学生,都将面临明确的法律后果。针对“什么样的行为才算欺凌”这一同学们普遍关心的问题,夏克丽亚·西热力从主体上的特定性、主观上的故意性、后果上的伤害性三个维度进行界定,并援引教育部修订并实施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逐一列举了侵犯身体、侮辱人格、侵犯财产、恶意排斥、网络诽谤或传播隐私五类典型欺凌行为。她特别强调,年龄、身体或人数上占优势的一方,蓄意或恶意对另一方实施欺压、侮辱,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均可认定为构成欺凌。

  在校园欺凌应对策略环节,夏克丽亚·西热力将“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作为核心原则,向学生传授了切实可行的自护方法。遭遇欺凌时,可通过警示性语言或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借助环境摆脱困境,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事后应及时远离现场、留存证据,并将情况告知父母和老师,要求学校对欺凌行为进行处理。同时,因欺凌受到身体或心理伤害的,可依法要求欺凌者及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必要时还可寻求专业心理咨询。

  普法课最后,夏克丽亚·西热力向全体学生发出倡议: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不携带贵重物品、避免前往校园欺凌多发地、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提升自保能力;不煽风点火、不冷眼旁观,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及时向老师和家长报告。

  互动环节,研支团新疆霍城分队成员吴雅倩结合自身学习经历,与学生们深入交流心得体会,勉励他们切实提升防范意识,坚定勇敢地向校园欺凌说“不”。

  此次活动是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新疆霍城分队与该校法学院联合开展的普法进校园系列活动之一。团霍城县委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依托与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的合作机制,结合“民法典宣传月”重要节点,面向全县中小学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教育常态化、精准化,让法治之光照亮更多青少年的成长之路,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霍城、平安霍城贡献青春力量。(记者 李彦龙 通讯员 张安杰 李益帆)

责任编辑:张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