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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建丽:检察警花别样红

 

2011-04-27 08:50: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李彦龙

 

优秀志愿者  杜建丽

 

  英姿飒爽的她有着别样的风采,齐耳短发却又清秀文雅,瘦小的身躯透着知识女性特有的魅力,这就是民乐县人民检察院的杜建丽同志,一名名副其实的检察官。

  2004年杜建丽同志毕业于甘肃政法学院,只身来到民乐县检察院做了一名西部志愿者,地处青藏高原边缘的民乐,海拔2400米,气候恶劣,一个如花般的23岁的女孩子,稚气未脱,初到民乐因此而高原反映,但坚强的她逐渐适应这里的环境。新的工作环境,陌生的工作程序,远离家的思念,这是对杜建丽极大的考验。但是坚强的她不仅在工作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而且成为一名技能健将,在多次比赛中获得奖项。在两年的志愿期间,她白天忙于对工作的熟悉,晚上又挑灯夜战,学习各类知识。2006年,她参加全省法检系统的公务员考试,以第一的优异成绩独占群雄,进入民乐县检察院。作为一名志愿者,两年多来她始终以一种严谨、认真、负责、充满热情的心态投入到工作中,是得力的助手,信赖的干部,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她爱检察工作,不论是当志愿者期间,还是成为一名检察干警后,她都以磐石般的定力实践着一个法律人的梦想和志向;以钢铁般的力量坚守着一个检察工作者的公正与忠诚。七年来,她忠于法律,恪尽职守,默默地用辛勤的汗水书写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对法律的忠诚。在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杜建丽同志度过了人生最为刻骨铭心的年轻岁月,从一个青涩的小女孩逐渐成长为一名正义的天使、法律忠诚的卫士。

  一、努力学习,提高素质

  自信源于实力,实力在于学习。几年来,杜建丽同志始终坚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刻苦钻研业务知识,认真研习法律和检察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做到了政治上不断进步、业务上不断求精、综合能力不断提高。以更好、更强的形象较快的适应了检察工作,迅速成长为单位的业务骨干,得到领导和同志的认可。2009年5月,杜建丽同志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2009年10月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成为了一名真正的法律人。

  二、求真务实,扎实工作

  2004年,杜建丽同志作为西部志愿者分配在民乐县检察院民行科,面队繁忙的工作,她认真塌实的学习并完成。与其同来的志愿者相继回家,看者同伴的陆续离去,杜建丽以一种坚韧的态度留在了民乐。大家偶尔会取笑她,说她扎根民乐,做贡献之类的,然而她却能很平静的告诉我们,她爱她的工作,她爱民乐的风土人情。两年来在平凡的岗位上,她用志愿者的承诺实践了作为一名优秀志愿者的责任和义务,为自己的青春谱写了完美的答卷。

  2006年12月,杜建丽同志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民乐县人民检察院,并被任命为书记员分配公诉科工作。面对公诉工作案多人少的状况,杜建丽同志积极工作、任劳任怨,认真、负责的配合承办案件的检察员做好案件审查工作,一年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余件,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08年3月,因工作需要,杜建丽同志又被任命为司法警察,决定刚一宣布,好多同事都为她叫屈,认为杜建丽同志是院内为数不多的法律本科毕业生,又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干法警对她而言实在是有点亏。但杜建丽同志没有任何怨言,愉快的接受了这个决定。在做好书记员工作的同时,她又系统学习了司法警务法规。工作中,她既是书记员又是司法警察,既配合承办人审查公诉案件又积极配合自侦部门查办案件,忠实履行法警的工作职责,不论是案件记录工作还是送达法律文书、提押犯罪嫌疑人,她都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对待、圆满完成。2008年10月,杜建丽同志参加甘肃省检察系统初任法警培训,获得了“优秀学员”的光荣称号。2009年10月,杜建丽同志参加了全市检察机关法警集训,深秋的十月,天气多变,时而暑热难耐,时而寒风刺骨。为了进一步提高自己的警务技能,杜建丽同志 “巾帼不让须眉”,白天和男同志一道在训练场摸爬滚打,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白净的小脸变黑了、退皮了,浑身上下青一块、紫一块,但她从没叫过一声苦,喊过一声累,晚上又在房间练习计算机,直到深夜。第二天,她又精神饱满的走进训练场,重复着立正、跑步、举枪等枯燥的动作……一份耕耘,一份收获。2008年10月27日,杜建丽同志代表张掖市检察机关参加了“甘肃省检察系统第一届法警体能技能大比武”,在射击比赛中,力压群雄,一举夺冠;并和其他同志一道团结拼搏,取得了团体第三的好成绩,受到了省院领导、市院领导和参赛队员的一致好评。2009年她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真正成为一名检察官。

  三、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面对繁重的检察工作,杜建丽同志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牢固树立理性、平和、规范、文明的执法理念,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和维护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纪律严明、作风严谨、为人正派,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为检察事业默默奉献,实现着一名检察工作者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

  杜建丽同志就是这样,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在工作中,她高标准,严要求,精益求精,在生活上,平易近人,赢得了全院干警的尊重和信任。但她深深地知道,荣誉和成绩已成为过去,明天的路还很长,因此,她没有因为取得了一点成绩和荣誉而沾沾自喜,仍然一如既往地辛勤工作在检察工作的第一线,以积极向上的态度迎接更大的挑战和考验,她把这样的心态洋洋洒洒的布满着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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