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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16期:海南、四川、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在西部计划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

 

2015-11-24 10:48: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李彦龙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在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自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在兵团第十三师实施以来,我师项目办在全国及兵团项目办的指导下,从服务志愿者进步成长和服务项目内涵提升上持续发力,克服困难,确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现将我们的做法汇报如下:

  一、强化政策保障,营造志愿服务工作良好环境

  一是逐步提升志愿者管理经费,由最初全师每年不足1万元,提高到现在每年14万元,并纳入师年度财政预算,为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全方位提供资金保障;二是努力改善志愿者生活待遇,志愿者月岗位津贴除国家补贴外,从2014年起由最初每月400元提高到每月不低于1000元;三是将西部计划留岗志愿者纳入全师大学生志愿者重点培养计划,通过系统培训、交任务、压担子、提素质,留岗志愿者逐步成为十三师各行业的骨干,有30余人走上了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岗位;四是多部门联动,通过志愿者就业推荐,特岗招考,双五千计划选拔等各类途径实现志愿者留岗就业,让留岗志愿者享受与在职在编人员同等购房、福利等政策待遇。

  二、落实社保及工龄认定,解决志愿者后顾之忧

  从2003年起,历年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实施办法》中都明确提出:对志愿者服务期计算工龄。但由于文件中对工龄认定办法没有进行明确说明,志愿者工龄认定工作成为了多年来一个比较有争议的普遍性话题,随着志愿者工作年限的增加,社保缴纳逐步成为影响志愿者职称评定、工龄认定、调资调薪、职级晋升的重要因素,志愿者要求上级行政部门统一出台工龄认定政策的诉求越来越大,也成为志愿者关注的热点问题。

  新形势下,十三师党委认识到能否稳定好志愿者队伍,能否让优秀志愿者在新时期兵团青年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关系到党的青年群众工作基础是否牢固,关系到屯垦戍边事业发展过程中人才队伍的合理化配置。2014年,十三师项目办将志愿者社保缴纳及工龄认定问题,作为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整改的重要内容,提上了议事日程。

  一是对2004年以来12年中留在我师就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进行摸底调查,走访调研,理清每一位志愿者社保缴纳及工龄认定问题,充分征求基层留岗志愿者以及单位、部门关于社保缴纳问题的意见建议;二是拟定方案提交师党委常委会研究,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无论在哪参与志愿服务,只要在十三师就业,均由现所在用人单位为志愿者办理社保,彻底让工龄认定工作落地;三是印发《十三师关于大学生志愿者参加社会保险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5年8月开始,按照正式在岗公务人员社保缴费比例和基数,为在岗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内容,其中服务单位承担缴费基数的31.2%,个人承担缴费基数的10.5%,并从2016年起全部纳入各用人单位年度财政预算;四是印发《十三师关于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间补办社会保险问题的通知》,由师团两级财政拿出89.16万元,尊重志愿者个人意愿,按照在岗公务人员年度缴费基数,为留岗就业的120名大学生志愿者补缴服务期间社会保险的单位部分,完成对留岗志愿者服务期的工龄认定,让志愿者不再有后顾之忧。

  截至目前,我师项目办共接收大学生志愿者630名(含46名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结束服务期的494名志愿者中,留在新疆就业的有334人,留疆率67.6%,留在我师工作的120名大学生志愿者中,90%的已成为行业骨干,30余名志愿者被提拔到副科及以上领导干部岗位,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服务项目已成为我师社会高度认可的一张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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