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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期:河北团省委组织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在冀启动

 

2003-07-10 09:18:00   来源:SRC-13759   作者:悦丹
第74期:河北团省委组织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在冀启动


第 74 期 (总第74期)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003年7月8日

河北团省委组织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
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在冀启动


  为配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实施,引导大学生到基层经受锻炼,增长才干,促进河北省贫困地区卫生事业的发展,团省委会同省卫生厅、财政厅、人事厅、教育厅于6月30日启动实施了"河北省大学生志愿者健康行动计划"。

  此项计划将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服务、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在2003年河北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中招募100名志愿者,到河北省张家口、承德两市的部分乡镇从事为期1年的疾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可扎根基层或自主择业,并在参加成人专升本、研究生以及国家公务员考试时,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

  参加该计划的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还将得到以下5方面政策支持:1、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其档案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高校免费保管2年;2、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卫生院的相应管理职务;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参加成人专升本、研究生考试者,可享受加分优惠;4、参加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录和招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4、到省内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可直接执行定级工资;5、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乡镇基层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从事自由职业的,按冀政[2003]35号文件落实政策。

  河北省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并在经费支持方面作出明确规定:1、为志愿者在服务期内每月按时发放600元生活补助,确保志愿者在服务期内正常的生活需要;2、为志愿者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补贴,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3、建立"健康行动计划奖励资金",对在志愿服务期内表现突出的志愿者及各级项目实施单位予以表彰奖励;4、省财政还将为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和服务县项目办拨付一定数额的管理经费,保证该项计划顺利实施。



报送: 团中央书记处、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有关部委,省级党委分管书记
 发: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相关业务司局负责人,团中央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各省、区、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事厅(局)负责人,各省、区、市项目办,首都各大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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