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昊:支教时一种乐于奉献的情怀

 

2014-06-07 11:14: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李彦龙

  许昊,男,2005年-2009年就读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9年本科毕业后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赴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西藏职业技术学院支教一年,期间担任思想政治课、现代汉语等课程教师,并任学工处(团委)干事。现为清华大学法学院2010级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并担任法学院团委书记。

  由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光明日报、中国文明网、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央视网等共同开展的2010年“全国百名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拉开帷幕。清华大学法学院学生许昊,因其互助友爱、无私奉献的志愿精神,丰富的志愿服务经历及优秀的志愿团队组织能力,得到了原服务地(西藏地区)的一致好评,并被西藏自治区推荐为“全国百名优秀志愿者”候选人,成为清华大学在校生和校友中唯一入围参评的候选人。

  对于那一年的支教往事他说,“一年不长的时间,一件终生难忘的事。支教,是事业,是信仰,是理想。但说到志愿服务,其实我们一直在路上。志愿服务,不仅仅这一年的体验,也不是一时一刻的追求,而是内化于血脉中的价值追求,一种甘于奉献、乐于奉献的情怀。” 

  选择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大学毕业之前,许昊已经拥有了令人羡慕的志愿经历。在本科阶段,他几乎参与过清华所有类型的志愿活动。他曾多次赴民工子弟小学支教,连续多届参与法学院院庆系列志愿活动,连续参加建校95、96、97周年校庆服务志愿活动(校友登记和问卷调查),多次参与或组织校园义务讲解服务,还曾作为首批北京市奥运会、残奥会城市志愿者在圆明园站服务……然而,在这些足以让同龄人感到自豪的经历面前,许昊并未就此止步,而是做出了一个重大决定——放弃直接读研以及出国留学的机会,参加“清华大学第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并主动申请去西藏地区扶贫支教!

  许昊与西部有着深深的缘分。早在2005年的夏天,高考结束之后许昊便西行兰州——西宁——格尔木——拉萨。在这一段难忘的历程中,他发现阿拉山口卖土特产的小姑娘还只是掰着手指头算账,许多藏族孩子只读到初中就因为学费太贵而放弃读书。那时还不满17岁的他说了一句现在都没有忘记的话“以后如果有机会,我一定再回到这里,为这里的人做一些事”。在大学期间,许昊多次参加的支教活动也让他看到了贫困地区的孩子对于改变命运的渴望,也找到了自己能够帮助他们的着力点。经过慎重思考,他下定了去西藏支教的决心。家里人知道了他的决定之后极为反对,许昊为此特意赶回家向他们解释。他对家里人说,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他更希望能为那些需要知识、需要人才的地方做些什么,哪怕只有些许的改善,甚至只是为他们打开一扇窗。这就是他的理想,是他难以割舍的情结,更是他的追求和信念。最终,家人对于他支教的态度从不理解变成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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