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27 01:10: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李晨华
中青联发〔2012〕16号
关于开展2012年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内蒙古、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团委,文化厅,教育厅(教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农村基层宣传文化工作,在总结前两年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工作基础上,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文化部、教育部决定,2012年继续共同组织开展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向内蒙古、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分乡镇文化站选派517名志愿者服务1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参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在内蒙古、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普通高等学校中选拔517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乡镇文化站开展文化建设志愿服务。志愿者招募选拔及培训派遣时间为2012年8月,服务至2013年7月。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
二、志愿者选拔条件及服务内容
志愿者选拔条件: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品学兼优,有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宣传文化事业;具有一定宣传文化特长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志愿服务经历、担任过学生干部或参与组织过校内外大型宣传文化活动的优先考虑。
志愿服务内容:服务期间担任乡镇文化站副站长,协助站长负责文化站日常管理与活动组织等工作;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参与开展政策宣传教育、基层文化活动等工作;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等。
三、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一)根据2011年西部计划部际联席会精神,参加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参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具体政策详见《关于印发〈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2〕12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
(二)相关工作所需经费从中央级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列支,由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及内蒙古、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负责按照相关预算规定划拨使用。志愿者服务期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并按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科员津贴,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核算发放,每半年发放1次;由县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提供免费住宿;志愿者服务期间党团关系按照有关规定转至服务地。以上工作及入选志愿者体检和集中培训派遣等由内蒙古、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负责落实。全国项目办负责编制预算和及时拨付经费,并为志愿者统一购买大学生志愿服务综合保障险,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制发志愿服务证等。以上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执行,严格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核发,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开展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是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深化拓展志愿服务工作、引导大学毕业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的重要举措。相关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团委和文化、教育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处理和解决遇到的各种情况与问题,支持相关西部计划项目办抓好落实。省级文明办要在宣传、政策待遇落实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指导;省级文化部门负责提供培训场地、专家和服务期间的业务指导;省级教育部门要在招募选拔等方面予以支持;省级团委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对西部计划项目办的工作督导,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该项目由西部计划相关省级项目办负责志愿者的招募选拔、培训派遣和管理服务、考核评估等日常工作。相关省级项目办要参照西部计划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做好选拔及体检工作;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等原则做好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县级项目办将志愿者的安全健康作为日常管理的重点,明确责任,规范程序,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做好志愿者免费住宿等生活保障方面的工作。
(三)加强宣传,做好服务。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实施以来经验,大力选树宣传服务期间的优秀志愿者典型。要认真做好2012年服务期满的西部文化建设活动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为其扎根基层、自主择业创造良好条件,探索长效工作机制,推动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附件:2012年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名额分配表
中央文明办
共青团中央
文 化 部
教 育 部
2012年7月20日
附件
2012年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名额分配表
序号 |
省份 |
招募指标 |
1 |
内蒙古 |
50 |
2 |
广西 |
50 |
3 |
四川 |
50 |
4 |
重庆 |
50 |
5 |
贵州 |
50 |
6 |
云南 |
50 |
7 |
陕西 |
50 |
8 |
甘肃 |
50 |
9 |
青海 |
20 |
10 |
宁夏 |
27 |
11 |
新疆 |
50 |
1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20 |
合计 |
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