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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联发[2016]6号】关于印发《2016-2017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5-10 10:43: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李彦龙

  三、目标任务

  (一)主要任务

  2016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2015年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选派18300名左右志愿者(其中含已招募的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135名志愿者)。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继续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巩固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成果。深化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和扩大基础教育专项规模,提升支教扶贫实效。深化基层青年专项,推进西部计划志愿者兼任基层团干部。强化后续人才培养,鼓励和支持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

  (二)基本目标

  1. 确保到岗有为。加强宣传动员,稳步提升招募质量,认真做好志愿者选拔、派遣工作,确保今年派遣任务顺利完成。注重培养、加强管理、落实保障,确保志愿者如期到岗、正常上岗、在岗有为。

  2.优化实施结构。把好来源关,建立重点供给高校名单,探索实施供给高校退出机制;把好入口关,总体提高选派志愿者的本科比例,把更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把好输送关,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和西部计划工作综合成效明显地区志愿者派遣的力度。

  3.推动政策落地。做好沟通协调,把好时间节点和工作周期,确保社保等各项政策和工作及时落实好,实现全员覆盖。落实志愿者就业、考研、补贴等政策,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有效联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切实发挥中央和地方在政策制定、宏观指导、改革创新和实践探索方面的积极性。严格志愿者管理,突出项目育人功能,争取各方支持,健全西部计划长效运行机制。

  四、实施措施

  2016年,是西部计划工作的改革年、调整年、优化年。为进一步健全西部计划执行方式调整后的体制机制,今年要着重调整完善以下工作。

  (一)调整完善规模结构

  1.全国项目办根据有关办法、各服务省(区、市)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新一年度申请情况研究确定实施规模上限,实现服务省(区、市)服务规模的动态调整。

  2.服务省(区、市)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本省(区、市)计划派遣人数及已明确的各专项服务岗位,规划和审定2016年服务县及派遣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调整青年工作专项。

  3.新增服务县须成立西部计划县级领导小组和项目办,项目办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接收志愿者人数原则为20人以上,并由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省级项目办审定,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4.服务岗位类别需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中选择,做到人岗相适。县级及以上机关等岗位数必须严格控制在10%以内。

  (二)调整完善招募机制

  1.确定招募指标。全国项目办规定中东部省份的招募指标下限,继续向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对口招募省下达招募指标。不向服务省(区、市)下达招募指标数。各有关省(区、市)根据报名情况,与相关招募省协商确定在该招募省的招募指标,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服务省(区、市)不能完成派遣计划的,下一年度核减相应人数。

  2.严格选拔标准。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本科比例控制在85%以上,通过西部计划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见西部计划官网),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和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的优先考虑。

  3.规范选拔流程。各招募省(区、市)要完善选拔招募制度,可单独或会同、指导报名学生所在高校组织开展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选拔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加强与服务省(区、市)的沟通协调。鼓励服务市(地、州、盟)和服务县(市、区、旗)参与本省(区、市)的面试选拔和人员确定工作。选拔过程的原始资料应按有关规定妥为保存,以备查询。2016年4月25日至6月10日,高校毕业生在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

  4.广泛宣传动员。4月下旬,全国项目办启动并部署西部计划年度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重点组织高校项目办开展宣讲会、报告会、座谈会、毕业班辅导员专题工作会议,广泛利用校园媒体宣传西部计划相关政策和招募要求,使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从政策保障、服务内容、运行管理、激励措施等方面充分认识西部计划的特性,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三)调整完善培训机制

  1.集中培训派遣。服务省(区、市)项目办应在7月2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抄送对口招募省(区、市)项目办。7月21日至31日为集中报到和培训时间。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各招募省(区、市)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区、市)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区、市)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2.做好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工作。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区、市)项目办在本省派遣指标内,可进行补招。补招要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须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等有关服务信息。志愿者应按照所签订招募协议的服务单位岗位上岗,原则上不跨省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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