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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

 

2005-04-30 14:20:00   来源:SRC-13759   作者:刘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事厅(局): 

  自2003年以来,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已累计选派了16000多名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1—2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在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优秀青年人才、树立高校毕业生正确就业导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正在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载体。按照国务院部署,2005年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继续实施西部计划。现将进一步做好2005年西部计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05年,西部计划选派志愿者数量为11300名。除2004年招募的2年期志愿者外,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新招募8621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12省(区、市)和湖北恩施、湖南湘西两个自治州以及海南部分地区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同时,实施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扩大试点工作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继续实施“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继续做好2004年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认真抓好2003年2年期和2004年1年期服务期满需要就业的7279名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二、政策支持 

  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享受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中规定的八项政策支持和《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规定的六项政策支持。 

  参加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扩大试点工作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志愿服务行动、“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等专项行动的志愿者享受同等政策支持。 

  三、工作要求 

  各级团组织、教育、财政、人事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注重统筹,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全面推进西部计划各项工作。 

  1。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切实加强项目领导机构建设,做到全国、省、地(市)、县和高校项目办职责明晰、分工协作,信息畅通、相互支持,组织完善、运转有序。加强项目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已经制定的相关政策、制度和措施并不断充实完善,努力把动员招募、培训派遣、日常管理、评估考核、激励表彰、就业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做精做细,做出更大成效。 

  2。注重导向,坚持质量,做好招募选拔工作。要坚持数量和质量、规模和效益的有机统一,在确保完成招募数量的同时,切实提高招募质量。要积极配合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高校稳定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现代技术手段,进一步突出志愿服务理念的宣传,突出扎根西部基层就业创业的大学生志愿者典型的宣传,在广大高校学生中继续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主旋律,形成参加西部计划光荣、投身西部基层大有可为的积极导向。要认真贯彻按需招募、按岗选派原则,依托“招募管理信息系统”等技术资源,尽量把岗位需求和志愿者提供服务的可能相对接,选拔更多符合西部地区需求、思想过硬、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毕业生参加这项计划。 

  3。整合资源,拓宽渠道,切实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各级项目办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为志愿者提供就业服务。要积极争取有关党政部门的支持,将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同时积极争取有利于志愿者就业创业的新政策。在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充分掌握志愿者就业需求的基础上,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加强宣传引导,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志愿者、了解志愿者,尽量为志愿者提供可选择的就业岗位。动员和鼓励各地人才中介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开展针对志愿者的信息咨询、职业技能培训、求职择业指导等服务,提高志愿者的就业创业能力。对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就业创业的情况要及时进行跟踪调查,并力所能及地提供有效的服务。同时,西部各省(区、市)项目办还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政策和措施,畅通志愿者扎根西部、扎根基层的渠道,帮助志愿者解决留下来可能遇到的各种困难,为志愿者在西部基层就业创业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4。完善制度,注重规范,提高管理水平。要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志愿者的管理。志愿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由服务县项目办具体指导,由服务单位具体承担。服务县项目办具体负责协调服务单位落实志愿者服务岗位、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志愿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志愿者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要依据全国项目办颁行的有关安全、健康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实际的详细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县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全面担负起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的领导责任。通过普遍建立临时党团组织、志愿者俱乐部等多种形式,强化志愿者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加强志愿者之间的交流。服务省项目办对服务县项目办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招募省和志愿者所在高校项目办要及时跟踪了解志愿者工作、生活等情况,并积极给予帮助支持。进一步健全志愿服务定期督导制度,定期巡回检查各地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等情况。 

  5。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广泛实施地方项目。要在认真实施全国项目的同时,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普遍开展地方项目。已经实施地方项目的,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机制,继续深入实施;没有启动地方项目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起来。在开展地方项目的过程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优先考虑急需人才的地区和领域。地方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由各省级项目办自行制定,及时报团中央和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人 事 部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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