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1 10:04: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李彦龙
问:作为一名刚去西部的志愿者,会遇到最大的困难是什么?该怎么去克服呢?
答:刚到一个新的环境,或多或少会有一些不适应,这个因人而异。但是我觉得最大的困难不是来自外界,而是来自我们自身,那就是心态问题。志愿者刚到单位的时候,可能会被叫去做比如像送文件、收文件等等一些基础的工作,这个时候你可能会想“我一个高校毕业的大学生难道就是来给你们干这些工作的?”。如果你持续是这样的心理,那你工作起来就不会尽心尽力,跟单位同事相处也不会融洽的。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其实我们换个角度想,谁不是从这些基本工作慢慢做起来的呢!领导也想让你做一些重要的事,但是前期你不熟悉情况,交给你只会拖慢原本的工作节奏,这段时期是磨合期,作为志愿者一定要摆正心态。这个时候只要你用点心,关注一下这些文件的内容,来源,去路等等!就能很好的熟悉本单位工作,更快的进入角色。
问: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在计算工龄、考研、考公务员、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的有关规定,一是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享受报考公务员等相关优惠政策,具体优惠政策由各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确定;三是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另外,按照《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的有关规定,自2009年起,对毕业于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首次签约1年而后延长至3年服务期的,不享受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符合条件的新入选志愿者应当在办理离校手续时(二次定岗的可于当年12月前)向本人毕业高校学生管理资助中心等相关机构申请办理。各地方院校以本省出台的相关政策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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