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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期:高校纷纷出台配套政策 鼓励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

 

2004-04-27 11:17:00   来源:SRC-13759   作者:悦丹
第175期:高校纷纷出台配套政策 鼓励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


第32期 (总第175期)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004年4月26日


高校纷纷出台配套政策 鼓励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
 
  2004年西部计划实施以来,各地高校纷纷出台配套政策,鼓励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

  华东交通大学出台4项鼓励政策:(1)减免贫困生在校所欠的学费及国家助学贷款、校内贷款;(2)一次性发放补助3000元/人和足额派遣费;(3)优先评选“优秀大学毕业生”;(4)对报考本校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出台3项鼓励政策:(1)参加西部的志愿者每人每月增加150元的补助;(2)服务期间表现优秀、素质良好的志愿者,学校将为其今后就业发展创造条件;(3)对于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本院高职生志愿者,报考学院续本科班和本科报考研究生均给予加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南京大学出台3项鼓励政策:(1)在国家原有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200元;(2)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该校研究生的,给予总分录取线降低20分,单科降10分;(3)划出一定名额用于西部计划志愿者免试推荐本校研究生和留校。

  南通师范学院出台2项鼓励政策:(1)学校给予2004年两年期的志愿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2)授予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称号,在入党、评优、学士学位授予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河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江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扬州大学、盐城师范大学、淮海工学院等高校对于西部计划志愿者在读研究生、留校、生活资助等方面也出台了支持政策。


报送: 团中央书记处、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有关部委,省级党委分管书记
 发: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相关业务司局负责人,团中央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各省、区、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事厅(局)负责人,各省、区、市项目办,首都各大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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