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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期 (总第168期) |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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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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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校出台政策鼓励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 2004年西部计划实施以来,江苏省项目办按照全国项目办统一部署,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省内高校出台政策,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
全省各高校西部计划领导小组和项目办根据有关精神,结合各校实际情况,纷纷在国家和省内推出的优惠政策上制定了更多的相关优惠政策,给大学生志愿者进一步提供政策支持和生活保障。
南京大学推出了三项措施:第一,在国家原有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发200元生活费,每半年发放一次。第二,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该校研究生的,总分录取线降低20分,单科降10分。第三,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的计划中划出一定名额用于西部计划志愿者(采用“1+3”或“2+3”模式,其中“1”、“2”是指参加1年或2年期西部计划志愿服务,“3”是指服务开始后保留3年免试推荐资格)。将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学校将根据个人自愿、学校选优的原则挑选部分志愿者留校担任辅导员。
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江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扬州大学、盐城师范大学、淮海工学院等高校对于西部计划志愿者在读研、留校、生活资助等方面也出台了支持政策。
截止4月20日17时,江苏省已经有494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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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送: |
团中央书记处、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有关部委,省级党委分管书记 |
| 发: |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相关业务司局负责人,团中央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各省、区、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事厅(局)负责人,各省、区、市项目办,首都各大新闻单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