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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期:云南出台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安全纪律管理试行规定

 

2003-11-13 14:48:00   来源:SRC-13759   作者:悦丹
第128期:云南出台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
安全纪律管理试行规定


第128期 (总第128期)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003年11月6日

云南出台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
安全纪律管理试行规定


  10月8日,云南省项目办出台《关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安全管理及安全纪律的规定》(试行),对各级项目办及接收单位进一步做好志愿者日常服务中的健康、安全管理等问题做出了明确要求。
  
  《规定》要求,各级项目办和接收单位应加强对大学生志愿者进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大学生志愿者的安全防患意识和法制观念,逐步增强自主防范能力。
  
  《规定》强调,各服务县项目办、接收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督促落实,严格管理。各级项目办需坚持报告制度、宣传报道的审批制度、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制度、请销假制度。

  《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项目办职责。省项目办负责对整个大学生志愿者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并指导和督促制度的落实;市级项目办负责对各服务县项目办大学生志愿者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防止各类恶性安全事故的发生。

  《规定》要求,大学生志愿者必须强化安全纪律,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地各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不参与危害社会稳定的活动,不做有损他人利益的行为,自觉维护单位和社会的稳定,注意饮食卫生,强化防火、防盗、防毒、信息安全等意识,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自身的人身、财产等安全。大学生志愿者因不遵守纪律和按照要求行动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送: 团中央书记处、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有关部委,省级党委分管书记
 发: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相关业务司局负责人,团中央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各省、区、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事厅(局)负责人,各省、区、市项目办,首都各大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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