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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期:广东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

 

2003-10-15 14:42:00   来源:SRC-13759   作者:悦丹
第120期:广东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
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将新增百名志愿者


第120期 (总第120期)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003年9月27日

广东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
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将新增百名志愿者


  为大力推动广东山区发展,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根据广东省政府第十届16次常务会议精神,广东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从2003年9月开始共同实施广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进一步扩大了西部计划地方项目的实施范围和规模。

  该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100名省内普通高等学校2003年毕业生,到16个扶贫开发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服务期间,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月生活补助600元,每人每年2000元交通补贴、医疗费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等。由服务单位向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条件。服务期满后,志愿者们还将获得更多更好的就业机会,主办单位将针对志愿者举办专场招聘会,并充分发挥青年组织的网络优势,大力推荐志愿者到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所在的单位、企业工作。

  鉴于应届毕业生已经离校的客观情况,省项目办通过市场运作方式,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法直接招募参加该计划的志愿者。省项目办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该计划进行宣传,在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中国青年报、南方都市报、新快报、信息时报、凤凰卫视等媒体都登载了招募启事;广东电台教育频道还对该计划进行了专门采访;省项目办还联合南方人才市场,利用它们的珠三角大型人才招聘会进行现场招募;南方网、广州视窗和多家网站都刊载和转载了相关报道。

  自消息公布以来,社会反应热烈,报名情况踊跃,许多毕业生专门赶到团省委交送报名表,他们认为该计划为锻炼自我、展现才华、实现理想、报效祖国提供了大好机会。




报送: 团中央书记处、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有关部委,省级党委分管书记
 发: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相关业务司局负责人,团中央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各省、区、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事厅(局)负责人,各省、区、市项目办,首都各大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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