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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期:黑龙江省切实抓好西部计划志愿者后续服务与机制建设

 

2003-09-11 16:17:00   来源:SRC-13759   作者:悦丹
第107期:黑龙江省项目办制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切实抓好西部计划志愿者后续服务与机制建设


第107期 (总第107期)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003年9月5日

黑龙江省项目办制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切实抓好西部计划志愿者后续服务与机制建设


  为切实加强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管理工作,保证志愿者顺利、安全地完成任务,近日,黑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特制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1、黑龙江省项目办和各高校项目办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在志愿者出发报到、培训派遣、服务过程、结束返程等各主要环节,做好与服务者的衔接工作,保证志愿者及时、安全、顺利抵达服务省,圆满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2、黑龙江省项目办每月和对口扶贫省甘肃省项目办联系沟通一次,若志愿者服务期间出现重大安全、健康事故,省项目办获悉后,及时报全国项目办。

  3、黑龙江省内各高校项目办必须建立志愿者安全、健康零报告制度,每月必须和志愿者家庭、服务地联系一次,及时掌握志愿者在服务地的思想动态、生活状况和工作情况,做到全程跟踪,按季度汇总,每个季度的25日前将本校志愿者的有关情况报省项目办。

  4、参与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必须严格遵守志愿服务的有关纪律,如外出、探亲、访友等,必须向服务县项目办请假,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5、黑龙江省项目办和各高校项目办每月必须及时了解掌握志愿者在西部志愿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协调有关方面帮助解决,为志愿者做好全程服务。



报送: 团中央书记处、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有关部委,省级党委分管书记
 发: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相关业务司局负责人,团中央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各省、区、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事厅(局)负责人,各省、区、市项目办,首都各大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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