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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期:全国项目办下发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通知

 

2003-07-10 09:17:00   来源:SRC-13759   作者:悦丹
第71期:全国项目办下发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通知


第 71 期 (总第71期)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003年7月7日

全国项目办下发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通知


  7月3日,全国项目办向各省、市、区项目办下发《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工作的通知》,部署今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选拔工作。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今年共招募志愿者6000名。其中,中央财政支持招募志愿者5600名,团中央自筹资金招募志愿者400名。此外,中央文明办、团中央实施的"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志愿服务行动从今年西部计划报名者中招募100名具有宣传文化特长的志愿者。

  通知规定了志愿者选拔条件。要求选拔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好,身体健康的志愿者参加西部计划;要求入选志愿者以本科毕业生为主,专科生比例限制在一定比例之内;以西部地区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等类专业和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为主;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的适当优先;申请服务期限为2年者优先考虑;赴西藏服务的,要按自愿原则征求本人意见。

  通知明确了选拔原则和程序。要求各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选拔工作。7月4日前,各省项目办要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情况,确定并下达本省各高校招募指标;各高校项目办根据本校招募指标、选拔条件逐一确定人选,并由有关负责人逐一面谈;各高校项目办将确定人选在全校公示3天;公示合格后,各高校项目办按统一标准制作入选志愿者电子档案,于7月9日前将入选志愿者的电子档案和《报名登记表》报省项目办;各省项目办于7月10日前将本省入选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志愿服务行动的志愿者电子档案报全国项目办;7月11日前,全国项目办汇总各省志愿者电子档案并审定;7月12日前,全国项目办将志愿者名单发往各服务省项目办确认;7月14日至7月18日,全国项目办委托省项目办与志愿者签定招募协议;7月18日前,各省项目办汇总协议签定情况报全国项目办;7月22日,全国项目办确定正式入选的志愿者名单并公布,开始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

  通知还对选拔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一,要加强领导,各省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集体讨论,决定招募名额分配、选拔具体程序等重要事项,共青团、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选拔工作;第二,要严格程序,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按需选拔、择优录用的标准,认真负责地做好志愿者选拔工作;第三,要做好思想工作,一方面要随时了解入选志愿者的思想动态,指导他们做好赴西部的思想、物质等方面的准备,避免他们产生思想波动,另一方面,对于未能入选者,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肯定他们的参与热情和社会责任感,鼓励他们在不同岗位为祖国和人民作贡献;第四,要抓好宣传工作,围绕志愿者选拔阶段的特点,及时发现和宣传参加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先进典型,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青春风采,同时要加强对选拔过程的报道,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第五,要建立志愿者人才库,针对志愿者的生活、工作、学习和服务期满后就业创业做好服务工作,并把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后备人才库,在志愿者岗位出现空缺时,从中优先选拔。

  目前,各省、市、区项目办迅速行动起来,在周末加班加点,召开会议,分配指标,指导各高校开展相应工作。各高校也积极行动起来,精心组织,确保选拔工作的顺利完成。



报送: 团中央书记处、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有关部委,省级党委分管书记
 发: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相关业务司局负责人,团中央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各省、区、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事厅(局)负责人,各省、区、市项目办,首都各大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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