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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期:复旦大学等高校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大学生参与西部计划

 

2003-06-17 16:05:00   来源:SRC-13759   作者:悦丹
第12期:复旦大学等高校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大学生参与西部计划


第 12 期 (总第12期)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003年6月13日

复旦大学等高校制定鼓励政策引导大学生参与西部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启动后,各高校结合实际,纷纷出台校内鼓励政策,创造条件,进一步调动大学生参与西部计划的积极性。

  复旦大学结合本校情况,在国家政策基础上出台了更为具体的鼓励政策。其中,在参与该项目志愿者报考、攻读研究生学位方面的鼓励政策规定:中国青年志愿者铜奖奖章获得者参与硕士入学考试,总分加15分;中国青年志愿者银奖奖章获得者参与硕士入学考试,总分加30分;中国青年志愿者金奖奖章获得者,符合直升研究生入学基本条件,通过面试的,可免试直接保送攻读学位,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条件不符合,参加考研的,加分按照银奖处理;参与该项目,并获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的全国各地志愿者,可以免试直接保送本校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相同;已经获得硕士学位的项目志愿者报考博士学位,参照以上执行。在参与该项目志愿者在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费方面的鼓励政策规定:参与项目志愿者申请助学贷款的,学校负责补贴余下的全部利息,并协助办理延期还款手续;服务期1年,获得铜奖的,返校后颁发“复旦大学志愿服务西部奖学金”1万元,服务期2年,获得银奖的,返校后颁发“复旦大学志愿服务西部奖学金”2万元;同时规定如果已经和用人单位签约,报名该项目后被录取的,用人单位要求支付违约金的,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可协助与用人单位信息沟通工作。

  东华大学的学校配套政策规定:凡志愿服务西部的应届毕业生可授予“东华大学优秀毕业生”和“东华大学优秀团员”、“东华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同时一次性享受“东华大学志愿服务西部荣誉基金”的奖励,金额为8000元人民币;凡志愿服务西部期满2年,经考核被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者可申请免试直升东华大学应届硕士研究生,同时奖励“东华大学志愿服务西部荣誉基金”人民币5000元;凡志愿服务西部期满2年,经考核被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者,获“东华大学志愿服务西部荣誉基金”人民币3000元的奖励。如果报考东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双破累差不超过10分的优惠录取条件;凡志愿服务西部期满2年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经考核被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或者“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者,可申请免试攻读东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凡志愿服务西部的应届合格毕业生,如在读期间已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享受国家贴息50%的基础上,学校再给50%的贴息;学校将大力支持志愿者所服务地区的帮困助学、科技扶贫等西部援助、西部开发工程。

  北京林业大学也出台了相关鼓励政策,对于已经取得2003年研究生入学资格的应届毕业生,本人要求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保留入学资格1年或2年,设立“到西部去”志愿服务基金,专门用于西部计划志愿者,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华东理工大学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除了享受国家和上海市的优惠政策外,还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破格评为优秀毕业生和优秀团员,同时为了对志愿者进行工作和学习上的帮助,学校还将特别为每位志愿者配备一名学校老师做为人生发展导师。中国农业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也公布了本校鼓励政策。



报送: 团中央书记处、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有关部委,省级党委分管书记
 发: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相关业务司局负责人,团中央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各省、区、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事厅(局)负责人,各省、区、市项目办,首都各大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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