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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期:黄菊同志在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

 

2003-06-17 15:16:00   来源:SRC-13759   作者:悦丹
第3期:黄菊同志在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第 3 期 (总第3期)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003年6月4日

编者按:6月3日,国务院召开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做好200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黄菊同志的重要讲话对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将讲话摘要印发,请各地认真学习贯彻。

  黄菊同志在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摘 要)

  鼓励青年知识分子到实践中去,到现代化建设的第一线去,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去,经受磨炼,健康成长,这是我们党和政府的一贯方针。实践证明,这是青年知识分子成才和建功立业的必由之路。在新的形势下,站在执政兴国和人才强国的战略高度,我们更需要把它逐步形成制度,坚持做下去。这次《通知》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去,从事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和其他工作;由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这些措施不是权宜之计和应急之举,而是要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的战略决策。

  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需要用人单位积极支持。对多吸纳毕业生的单位,要给予鼓励。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考或招聘,择优录用。这同当前深化机构改革并不矛盾。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事业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和相应服务。

  高校毕业生是整个社会中充满活力、富于创造的群体,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未来十年二十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生力军。高校毕业生应当发扬自立自强精神,不等不靠,不挑不拣,先就业后择业,勇于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中拚搏奋斗。对他们这种创业的激情和进取精神,广大家长要予以理解,政府和社会各界要予以支持。

  对于目前为数不少就业存在困难的高职(大专)毕业生,部分来自边远地区农村的毕业生,部分女大学毕业生,一些长线专业毕业生等,可进行失业登记,享受免费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

  有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期望脱离实际。对这些学生要关心爱护和加强引导,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理顺情绪、端正态度,把个人理想和社会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走好迈向社会的第一步。

  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要从长计议、标本兼治。一要靠国家经济发展。二要靠深化高等教育改革。三要靠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体制。只有建立完善的体制,才能方方面面形成合力,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提供必要的保障。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决策和部署,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认真扎实地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全力支持、社会共同努力的工作格局。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责任。各部门齐抓共管,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条件。高校要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舆论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业的良好氛围。



报送: 团中央书记处、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有关部委,省级党委分管书记
 发: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相关业务司局负责人,团中央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各省、区、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事厅(局)负责人,各省、区、市项目办,首都各大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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