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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003-06-17 15:14:00   来源:SRC-13759   作者:悦丹
第1期: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第 1 期 (总第1期)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003年6月2日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今年是普通高校扩招本科学生毕业的第一年。由于高校毕业生总量增加,再加上受到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影响,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比较严峻。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200多万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关系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关系社会政治稳定。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和关心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5月28日,国务院专门召开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采取多项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其中突出强调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应优先予以推荐、录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

  国家支持共青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央财政对该计划给予适当支持。从2003年高校毕业生中招募志愿者,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单位服务两年,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愿意报考研究生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仍可享受上述在艰苦地区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人员的优惠政策。

  常务会议后,国务院又先后印发《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并进一步对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出了明确要求。

报送: 团中央书记处、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有关部委,省级党委分管书记
 发: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相关业务司局负责人,团中央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负责人,各省、区、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事厅(局)负责人,各省、区、市项目办,首都各大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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