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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第十七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风采展

 

2019-08-09 10:47:00   来源: 中国青年网   

  朱东升,男,汉族,中共党员,宁夏银川人。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经济管理学院攻读政治经济学专业。现任宁夏大学第十七届(全国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团长。

  本科期间学习经济学专业,并辅修法学专业,连续四年获得奖学金。担任宁夏大学沙枣树志愿者协会公共事务大队副队长、经济管理学院团委办公室副主任、2015级经济学1班班长等职务。筹建宁夏大学模拟联合国社团。2016年暑期前往宁夏同心县支教。主持参与区级创新创业比赛2项,金奖1项、结题1项;参加校级比赛6项,一等奖4项;参加院级比赛15项,获奖12项。先后获得“优秀辩手”、“优秀志愿者”(6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文艺工作者”和“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考取英语六级证书、计算机二级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和证券从业资格等证书。

  马昊学,男,回族,中共党员,宁夏石嘴山人。研究生(推免)期间将攻读教育技术学专业。现任宁夏大学第十七届(全国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副团长。

  本科毕业于宁夏大学教育学院教育技术学专业,并辅修经济学专业获得理学学士学位。在校期间担任宁夏大学教育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宁夏大学大学生心理协会会长。荣获宁夏回族自治区2018年度优秀学生干部;宁夏大学2017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宁夏大学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干部;2017-2018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宁夏大学2017-2018学年校级二等奖学金;宁夏大学2016-2017学年校级三等奖学金;宁夏大学2016及2017年度优秀学生安全管理员;宁夏大学2015级军事训练先进个人;宁夏大学暑期社会实践《残疾障碍人士的社会保障体系及社会关爱需求观察调研》优秀调查报告二等奖。通过了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等级二级、普通话水平测试一级乙等等考试。考取了高中信息技术科目教师资格证书。主持两项、参与两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李仕浩,男,汉族,中共党员,山东青岛人。研究生(推免)期间将于宁夏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学习结构工程专业。现任宁夏大学第十七届(全国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本科期间担任宁夏大学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办公室主任、2016级新生学生班主任助理、2015级土木3班学习委员等。通过国家英语四级、普通话二级甲等、CAD职业技能证书等考试。曾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二等奖学金一次、校级一等奖学金两次。获得“宁夏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宁夏大学三好学生”、“宁夏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宁夏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宁夏回族自治区优秀学生干部”、“团委学生会先进个人”、“团委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青马班培训优秀学员”等荣誉称号。主持参加创新实验,区级一项、校级一项。获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获宁夏赛区二等奖等奖项。

  赵勇,男,汉族,中共党员,安徽巢湖人,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宁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习农林经济管理。现任宁夏大学第十七届(全国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在校期间曾担任阳光爱心社副社长,主要负责“四点半课堂”公益活动;曾任社团联合会副会长,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等职。通过英语四级考试,考取普通话二级甲等、人力资源三级等证书。曾获两次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志愿者、第十七届中国经济学年会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荣获三次校级二等奖学金,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二等奖,校级“两节”系列活动创新创意设计组二等奖等奖项。

  宣莉,女,汉族,宁夏隆德县人。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人文学院攻读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现任宁夏大学第十七届(全国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本科期间曾担任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党支部组织委员、班级团支书等职,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教师资格证考试,考取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主持校级大创课题一项,暑期实践课题一项。荣获宁夏大学一等综合奖学金一次、二等综合奖学金三次。先后荣获宁夏大学2016、2017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宁夏大学2015-2016学年、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人文学院2017年度、201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人文学院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板书设计三等奖,宁夏大学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文学院2019届院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等。在校期间曾参加英特尔未来教育核心课程、宁夏优秀学生港澳暑期夏令营、宁夏大学青马班、学生干部培训班等实践教学活动。

  李亚军,女,汉族,中共党员,宁夏石嘴山人。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农学院学习葡萄与葡萄酒化学专业。现任宁夏大学第十七届(全国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本科期间担任宁夏大学葡萄酒学院学生会主席、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班级团支部书记等职。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获得国家品酒师三级资格证,侍酒师证。曾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一等奖学金两次、校级二等奖学金两次。多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共青团员、校级优秀学生会干部、校级优秀毕业生等。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获得校级三等奖,并获得全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活动优秀奖,发表第一作者论文一篇。

  曹美玲,女,汉族,中共预备党员,山西忻州人。研究生(推免)期间将在宁夏大学体育学院学习体育教学专业。现任宁夏大学第十七届(全国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本科期间担任宁夏大学体育学院团委副书记、宁夏大学新媒体中心副主席等职。曾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一等奖学金、校级二等奖学金。被评为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志愿者、校级优秀宣传员、校级优秀裁判员等。获得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一级证书、国家田径二级裁判员证书、国家羽毛球二级裁判员证书、羽毛球初级教练员证书,2017年全区校园定向赛专业女子组团队赛第三名。

责任编辑:李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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