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 述
王笳慕,男,汉族,1989年7月26日出生,陕西省岐山县人。200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201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王笳慕是共青团拉萨市城关区第七次代表大会代表。
2007年9月——2011年7月,王笳慕于上海政法学院经济法学院(原经济法系)法学专业(经济法方向)就读,获法学学士学位。
2011年7月,王笳慕入选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7月26日——王笳慕22岁生日当天,他和上海市其他高校二十余名援藏志愿者一道,踏上了开往圣城拉萨的列车,赴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开始了他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西藏之行。
2011年8月,王笳慕与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派遣的志愿者律师马兰共同拉开了拉萨市城关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序幕。2012年2月,王笳慕积极建言服务地检察机关,促使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全西藏自治区首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门机构,实现了西藏自治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全面进步。王笳慕是西藏自治区内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门机构之建立的首倡者和第一发起人。
(二)建言献策 推动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门机构
2011年底,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成立了全西藏自治区首个“少年法庭”。因为有过在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实习工作的经历,勤勉善思的王笳慕便有了推动服务地检察机关建立自己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的构想。
2012年5月,在王笳慕的建议下,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了西藏自治区首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门机构,整个西藏自治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2012年2月15日,王笳慕以“西部计划”基层法律援助志愿者的独立身份,致信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谢延生同志,建议成立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门机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并建议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相关工作制度进行完善。此举旨在促进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精神,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未成年被告的合法权益,促进服务地青少年法制事业的进步。
3月29日上午,谢延生检察长约见王笳慕,就城关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的存在的问题和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进行了深入探讨。
2012年5月,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充分考虑并采纳了王笳慕的意见,分别从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抽调了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成立了全西藏自治区首个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由一名女性检察官担任办公室负责人(起初由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郭丽娟同志担任,后由公诉科副科长次央同志担任),该办公室专门负责有未成年人涉案的刑事案件之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日后的监控帮教,实现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捕、诉、防一体化”。目前,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正与组织部门、上级检察机关积极协调沟通,以期尽快落实专门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之人员机构编制,在编制落实和其他相关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再进一步成立编制独立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此后,拉萨市人民检察院在考察了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的做法后,也随后成立了本院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西藏自治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实现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专门机构建设零的突破,取得了长足进步。
王笳慕还将针对拉萨市城关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工作所做的5000余字的调研报告及自费购买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程序研究》、《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教程》等书籍赠送给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及城关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相关领导同志,以期促进城关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工作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