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5-11 14:38: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刘哲
各省(区、市)项目管理办公室:
现将《200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特别要在提高招募质量、强化就业服务、完善日常管理等方面狠下功夫,圆满完成今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各项任务。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200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精神,拟定200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05年西部计划招募志愿者总数为11300名。除2004年招募的2年期志愿者外,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新招募8622名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12省(区、市)和湖北恩施、湖南湘西两个自治州及海南部分地区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集中抓好支教、支医、支农、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扩大试点工作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志愿服务行动、“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等专项行动。切实做好2003年2年期和2004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认真做好2004年西部计划2年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宣传口号
因为这个选择,西部的明天更加美好;因为这个选择, 我们的青春更加壮丽。
四、工作步骤
(以下时间均为参考时间,具体进度将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
(一)统一部署、明确职责
3月14日—15日,全团青年志愿者工作会议期间部署2005年西部计划实施工作。各省项目办及时召开会议,部署本省(区、市)2005年实施工作。
(二)岗位申报
1.确定计划派遣名额和招募参考指标。全国项目办根据两年来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各地实施成效,参考2004年各省派遣名额和招募指标,于4月上旬确定2005年计划派遣名额和招募参考指标,确定服务省与招募省对口关系以及对口招募岗位数量(原则上1个服务省对口1-3个招募省)。
全国项目办在确定各省招募参考指标时,将综合考虑以下原则和因素:2003、2004年各省报名总体情况、招募工作情况和志愿者素质情况;各服务省2005年计划派遣名额;2004年招募省和服务省对口关系;本科生招募指标不低于85%。
招募期间,全国项目办将根据各地的报名情况,及时调整各地的派遣名额和招募指标。
2.确定服务县及志愿者名额。服务省项目办依据服务县的工作业绩、志愿者的服务成效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对西部计划工作的重视程度,按全国项目办确定的本省(区、市)计划派遣名额分配各服务县志愿者名额。为保持西部计划实施的连续性,形成规模效应,服务县原则上保持不变,因正当理由确需增加或调整的,需经省、地(市)项目办同意并报全国项目办审定;2003—2004年度曾发生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的服务县,2005年不再派遣新招募的志愿者。
3.申报服务岗位。服务岗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各服务县项目办在本县开展服务岗位申报工作(申报表见附件一)。服务岗位类别原则上从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青年中心、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宣传文化站、基层检察机关、基层司法行政部门中选择,其它类别岗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志愿者名额的10%。各服务单位申报服务岗位时,需求要详细,要求要切合实际,有些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专业要求。
各服务省项目办要加强对服务岗位申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岗位申报工作不积极、不认真的服务县应减少或取消计划派遣名额。
4.确定服务岗位。4月12日前,各服务县项目办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选择需求详细、要求切合实际、后勤保障得力的岗位,除去服务期为2年的志愿者岗位,按照计划分配给本县志愿者名额的120%的比例确定服务岗位(青年中心、远程教育、宣传文化站、基层检察机关、法律援助等专项行动按100%的比例确定),并将详细信息报服务省、地(市)项目办;确定服务岗位特别是教育岗位时要尽可能保持岗位的连续性,形成接力机制。服务岗位原则上应在服务县的乡镇一级(西藏、新疆、青海单独确定)。
各服务省项目办对服务县上报的服务岗位要严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岗位要退回服务县项目办。
5.录入服务岗位。4月18日前,各服务省项目办将审核合格的服务岗位的详细信息,包括服务岗位名称、所在地点、所在单位、类别、说明、要求以及保障等信息,按一岗一人的原则,录入“招募管理信息系统”,确定在本省和对口支援省招募的服务岗位,填写招募省份,并向对口省项目办通报,使大学生在报名时能够选择岗位,实现岗位的供求对接。
(三)招募工作
1.高校申报与确认。各招募省项目办要将相关信息通报本省所有符合条件的高校(即《全国普通高校名单》中所列高校,可在www.edu.cn网站上查询)。4月上旬,参加2005年西部计划的高校项目办向省级项目办完成申报。4月18日前,各省项目办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审核合格的高校名单,并对高校项目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专人负责网上招募。各招募省项目办和高校项目办需指定一名专人负责使用西部计划网站的“招募管理信息系统”。同时,要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备份工作,以应对可能产生的调整。
3.广泛动员
(1)4月上旬起,全国项目办和各省项目办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
(2)各高校项目办要按照全国项目办统一要求,向毕业生印发由全国项目办统一编制的西部计划招募手册(手册内容可从西部计划网站下载);要召开毕业生大会并充分利用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等途径在本校广泛发布招募信息并公布项目办地址、报名电话,确保每一个毕业生及时了解;要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在宣传发动方面的作用,通过团学组织系统下发文件、在校园内设咨询台、悬挂横幅、招贴画、黑板报、校园广播、到学生宿舍发放招募手册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要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报名活动。在报名活动中,要协调院系学生工作组、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毕业生的思想工作和服务工作。通过团学组织摸清情况,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重点动员有初步意向的学生,帮助他们坚定参加志愿服务的决心。要及时在醒目地点公布所有自愿报名的毕业生名单。努力在校园营造良好氛围,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形成参加西部计划光荣的积极导向。
(3)要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光荣榜和组织报告团、座谈会等方式,围绕“参与志愿服务、建设和谐社会”、“受锻炼、长才干、作贡献”、“老百姓得实惠、志愿者长才干、全社会树新风”等主题大力宣传西部计划志愿者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特别是在西部基层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典型,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要及时宣传表现突出的毕业生、学校和家长典型。
(4)要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专业和重点人群的动员力度,在专业上以西部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经济类为重点,突出较高学历。
4.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4月22日至5月10日,报名学生可登录西部计划网站(www.xibujihua.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并从可报岗位中,选择3个意向服务岗位。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
(3)交表。报名表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10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
(4)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从4月22日起,全国项目办定期公布各省(区、市)报名人数和所占各省(区、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比例。
各服务省项目办要通过“招募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掌握各服务岗位的报名情况,无人报名的岗位要及时更换或调整招募方向。
5.选拔志愿者
(1)选拔确认。5月11日开始,各招募省项目办根据服务省项目办最终确定的服务岗位及具体信息,参考本省招募指标,选择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第一轮选拔,并将服务岗位和初步确定的名单通知各有关高校项目办。选拔时应优先考虑以下因素: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经济、法律类专业;较高学历;政治思想素质高,较强志愿服务理念;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服务期意向为2年。
各高校项目办要根据省项目办提供的名单,与报名的大学生单独面谈,了解报名者的思想动态、是否有影响志愿服务的既往病史等信息,确认报名者是否愿意到所选择的岗位开展服务。各高校项目办统一汇总后报省项目办。已确认的报名者情况在全校公示3天。若无异议,报名者应及时与高校项目办签订《招募协议》。
各招募省项目办对尚未对接的岗位,要继续从该岗位的其他报名者中筛选,进行第二轮选拔。依此类推,直至完成招募计划。在第二轮选拔结束后,也可在满足岗位要求、尊重志愿者本人意愿的基础上,按照2004年的方式将岗位分配到有关高校,由高校招募选拔志愿者。
要坚持数量和质量相统一,既完成招募指标,又尽量满足需求。各招募省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和各服务省项目办在选拔工作期间应密切沟通,保证信息畅通,以保证招募指标的圆满完成。
(2)统一体检。5月31日前,由各招募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各高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要及时上报省项目办进行调换。
要本着对志愿者和服务省高度负责的精神,各招募省项目办和高校项目办确实负起责任,按照全国项目办统一下发的体检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
如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全国项目办将予以通报。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招募省项目办负担。
(3)6月上旬,招募省项目办审核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并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6月10日前,服务省项目办将志愿者名单报全国项目办。
(4)各高校项目办要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
6.审定确认
(1)6月中旬,全国项目办汇总入选志愿者名单,经审查后报全国领导小组审定,并向社会公布。
(2)6月中旬,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向志愿者发《报到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7.其它工作
(1)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各有关高校要积极做好以上工作。
(2)各高校项目办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组织本校入选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理念等内容的培训,并根据岗位的专业要求,开展相关专业的见习、实习。
(四)集中培训及上岗
1.培训地点、时间:志愿者携《报到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地所在省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自7月23日开始,不得少于4天,7月21日、22日为统一报到时间。服务省项目办应在6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培训报到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并通知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2.培训主要内容
(1) 政治思想教育和志愿服务理念培训
(2) 志愿服务管理条例、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介绍
(3) 志愿者安全、健康知识培训
(4) 心理卫生及保险知识培训
(5) 团队意识培训(要始终贯穿在培训期间)
(6) 志愿者典型事迹介绍
(7) 服务岗位专项技能培训
(8) 青年中心及基层青年工作介绍
(9) 服务地风土人情介绍
3.培训要求
培训采用生动感人、丰富多采的形式进行,志愿服务理念的培训统一使用全国项目办编印的系列培训教材、资料片等。培训期间,应发挥志愿者的自我管理作用,服务县项目办应指导志愿者通过自荐、选举等方式,建立培训期间的志愿者临时自我管理组织,协助项目办做好培训工作。同时,各服务省项目办要集中培训服务县项目办工作人员,提高其管理服务能力。全国项目办对各地培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各地可因地制宜,探索完善省、地、县三级分层次、分阶段培训模式。
4.登记注册。培训期间,各服务省项目办要对志愿者的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登记,开展办理青年志愿者卡、保险、发放《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证书》等工作。培训结束后,按照《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志愿者进行注册(注册号为志愿者的身份证号码),组织宣誓、颁发注册证和胸章。
5.岗前培训。各服务县项目办工作人员组织志愿者抵达服务地后,要有针对性地对志愿者进行1-2天的岗前培训;协调服务单位安排志愿者工作、食宿等有关事宜;落实志愿者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中小学副校长、卫生院副院长、经有关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副主任等管理职务。组织在中小学服务的志愿者在开学前分阶段参加岗前教学培训、在当地教育部门实习和进行备课、家访,为开学后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准备。
6.岗中培训。各服务县项目办要结合当地实际,适时组织志愿者进行服务期间的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五)日常管理和服务
1.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志愿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由服务县项目办具体指导,由服务单位具体承担。服务县项目办具体负责协调服务单位落实志愿者服务岗位、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志愿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志愿者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服务单位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把志愿者作为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管理,提出考核初步意见。服务省项目办对服务县项目办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志愿者所在高校项目办要及时跟踪了解志愿者工作、生活等情况,并积极给予帮助支持。各级项目办协调一致对志愿者和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管理。
2.全国项目办颁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重大事件和责任事故通报办法(试行)》作为日常管理的依据;编发《志愿者手册》,用于志愿者服务记录和考核。各级项目办要进一步完善每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和突发事件及时通报制度。
3.切实加强志愿者的安全、健康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对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重要性的认识,依据全国项目办颁行的有关安全、健康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实际的详细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级项目办尤其是县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全面担负起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的领导责任。要经常督促、检查、指导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原则上每月集中检查一次,每季度最后一周由省项目办汇总情况后报全国项目办),及时掌握志愿者的安全、健康状况,尤其是节假日期间的生活安排和安全保障,及时发现和杜绝各种隐患。要教育引导志愿者强化安全、健康意识,提高对自身安全和健康的重视程度。
对于因管理疏漏等主观因素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的服务地和服务单位,全国项目办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并视实际情况减少直至取消服务地、服务单位的派遣名额。
4.建立志愿者自我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队长、副队长和联络员的作用,通过建立临时党团组织、成立志愿者俱乐部等多种形式,强化志愿者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加强志愿者之间的交流。
各服务县项目办可从志愿者中选调1名到项目办服务,具体协助负责志愿者的日常管理工作。
5.进一步健全志愿服务定期督导制度。聘请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界代表等各界人士组成督导团,定期巡回检查各地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等情况。
6. 有条件的地区可成立地市一级项目办,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六)就业服务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的就业问题,直接关系到志愿者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关系到西部计划在广大青年学生心目中的感召力和信任度,对于今后西部计划各项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5年约有7279名西部计划志愿者结束服务,面临就业。同时,200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338万。今年的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后的就业服务工作压力大,各级项目办要及早动手,提前做好准备。
1. 要积极争取有关党政部门的支持,将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同时,积极争取有利于志愿者就业的新政策。
2. 要通过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在充分掌握志愿者就业需求的基础上,整合各类有效资源,包括青联、青企协等各个方面的资源,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志愿者、了解志愿者,通过举办面向志愿者的专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等形式,将就业信息及时传达给志愿者,畅通志愿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供需渠道,为志愿者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
3. 要动员和鼓励各地人才中介服务和就业服务机构开展针对志愿者的信息咨询、职业技能培训、求职择业指导等服务。
4. 要动员和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建立志愿者西部创业基金等方式,为志愿者在西部地区创业提供帮助。
招募省项目办要切实负起责任,为派出的志愿者提供就业服务。各级项目办要密切配合,对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就业创业的情况及时进行跟踪调查,提供有效的服务。
(七)评估考核
6月,各省项目办要依据全国项目办制定的《评估考核办法》,对2004—2005年度项目实施产生的总体绩效、志愿者个人的服务业绩和各级项目办的工作成效等三方面及时进行考核和系统评估。
1.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县项目办对其作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证明。
2.各级项目办对下一级项目办工作的评估结果作为表彰和下一年度项目实施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将评估结果抄送其同级党委、政府。
3.全国项目办汇总项目评估结果上报国务院及有关部委。
(八)总结表彰
各服务省要依据评估考核的结果,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规定进行表彰。主办单位将适时联合表彰志愿者和组织实施单位。
五、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保险。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00元/人,每年7200元/人(在西藏服务的,每月800元/人,每年9600元/人),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省会城市和服务省省会城市之间的距离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确定(家庭所在地或服务地为西藏、新疆、内蒙古的,另行确定),按年发放。志愿者的有关补贴由全国项目办通过青年志愿卡按时统一划拨;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指定险种、保额,由全国项目办与各服务省项目办协调办理。各服务省要切实承担起责任,认真细致地做好保险理赔服务工作。
2.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1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3.其它经费。各服务省项目办争取地方财政列支培训经费。各服务县所在地的县委、县政府应大力支持项目办的工作,提供必要的管理经费。
六、专项行动
在做好支教、支医、支农等专项行动的同时,继续实施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专项行动(700人),与全国远程办、教育部联合开展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扩大试点工作暨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志愿服务行动(约2000人),与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文化部联合开展“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志愿服务行动(200人),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500人),与司法部联合开展西部基层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100人)。
七、地方项目
各省(区、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要争取地方财政、人事部门的支持,积极稳妥地开展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地方项目的实施要与全国项目统筹兼顾,齐头并进。地方项目纳入全国项目的表彰范围,志愿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地方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各省级项目办自行制定,及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51
联系方式:
综合组(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电话:(010)85212269 ,85212193;传真:(010)85212319
E-mail:zyz2269@126.com
招募组(团中央学校部)
电话:(010)85212289;传真:(010)85212353
E-mail:xuelianban@163.com
附件: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岗位申报表 点击下载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点击下载
3.健康状况要求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