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2 16:07:00 来源:SRC-13759 作者:刘哲
本专项行动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计划服务县司法行政部门从事为期1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招募对象:法律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要求政治过硬,品学兼优,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为主。
实施规模:100人左右
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政策支持: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享受《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和《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规定的有关政策支持。同时,享受司法部、共青团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