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2 16:01:00 来源:SRC-13759 作者:刘哲
本专项行动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计划服务县检察院从事为期1年的志愿服务。
招募对象:法律、中文、财会、法医以及计算机等专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以法律专业毕业生为主。要求政治上过硬,品学兼优,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为主。
实施规模:500人左右
服务地区:西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区、市)开展服务;东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对口支援的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中部地区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到西部省(区、市)开展服务。
政策支持: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享受《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和《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规定的有关政策支持。同时,享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22号)规定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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