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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志愿服务行动

 

2005-03-22 15:57:00   来源:SRC-13759   作者:刘哲

  本专项行动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文化部、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定点资助的中西部乡镇宣传文化站和县级宣传文化中心从事为期1年的志愿服务。 
  招募对象:主要招募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贵州等17个省(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要求品学兼优,具有一定宣传文化特长。 

  实施规模:200人左右 

  服务地区:河北、山西、黑龙江、安徽、河南、湖南、重庆、贵州招募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市)开展服务;湖北招募的志愿者将在本省和重庆开展服务,江苏招募的志愿者将在贵州和陕西开展服务;天津、辽宁、上海、福建、山东、广东招募的志愿者按对口支援方式分别派遣至甘肃、青海、云南、新疆和广西开展服务。 

  政策支持: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享受《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和《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规定的有关政策支持。同时,享受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文化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实施“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34号)规定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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