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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培训、派遣工作的通知

 

2003-07-09 13:13:00   来源:SRC-13759   作者:刘哲

  各省、区、市项目管理办公室: 

  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2003年实施方案,大学生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将于8月26日至30日在服务省(区、市)集中进行,8月25日报到,8月31日至9月1日集中派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培训、派遣工作是实施西部计划的重要环节,是大学生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的基础。认真组织好培训、派遣工作,有助于大学生志愿者进一步认同志愿服务理念,掌握开展志愿服务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安全顺利抵达服务地,尽快适应当地环境投入工作,提高服务实效。 
  二、工作安排 
  (一)前期准备 
  1。派出省(区、市)要及时掌握大学生志愿者的有关情况,并与服务省(区、市)沟通信息。如果出现志愿者缺额现象,可按程序从后备人才库中选拔大学毕业生递补。要派专人赴服务省(区、市)协助组织培训和派遣工作。 
  2.服务省(区、市)要提前落实大学生志愿者的服务岗位和专兼职担任的管理职务以及工作、学习、生活基本保障。要认真制定详细周密的培训方案,精心设计安排培训的形式和内容,提前落实培训的师资、场地、设施和经费。 
  (二)报到 
  服务省(区、市)要安排工作人员到火车站、汽车站和机场迎接大学生志愿者,确保所有的大学生志愿者安全准时报到。大学生志愿者凭确认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报到。 
  (三)培训 
  1。内容和形式。要通过讲座、报告、讨论、座谈、观看音像片和拓展训练等丰富多样、生动活泼的形式,重点围绕政治思想教育和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管理条例、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从事教育、卫生、农技和扶贫等服务工作必需的专业技能、青年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等基层青年工作、扶贫接力计划志愿者典型事迹、服务地风土人情及健康保健知识等内容开展培训。全国项目办将统一下发部分教材和音像资料。 
  2.管理和考核。培训期间,要突出志愿者自我管理,分组进行各项活动,强化大学生志愿者的组织纪律观念、安全意识和团队精神。在培训结束时要对大学生志愿者进行考核,考核以组织大学生志愿者进行个人小结的形式,并结合其培训期间的表现作出评定。个人小结和评定结果存入大学生志愿者的管理档案,并作为对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间进行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按照选拔大学生志愿者的健康状况要求,在培训期间组织大学生志愿者集中进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存入大学生志愿者的管理档案。 
  培训结束后,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大学生志愿者进行注册,参加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为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注册志愿者,注册号为大学生志愿者的身份证号。全国项目办委托服务省(区、市)项目办办理注册手续,并发放青年志愿卡,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办理。 
  (四)出征仪式 
  大学生志愿者出征仪式要隆重、热烈、简朴,仪式上要组织大学生志愿者按照全国统一的誓词进行集体宣誓,并颁发中国注册志愿者志愿服务证和胸章等。 
  (五)派遣 
  服务县项目办要派专人到培训地迎接大学生志愿者,组织大学生志愿者集中统一赴服务县。服务县项目办要及时向大学生志愿者介绍本地情况,做好服务岗位等相关安排。 
  三、经费保障 
  1。 体检费由中央财政负担,按每名大学生志愿者100元标准,由全国项目办一次性拨付给服务省(区、市)项目办。 
  2。 根据财政部的意见,培训经费由各服务省(区、市)财政负担。 
  另外,招募经费按每名大学生志愿者50元标准,由全国项目办统一划拨给各派出省(区、市) 项目办;服务县项目管理经费按每名大学生志愿者每年200元标准,由全国项目办统一划拨给各服务县项目办。此两项经费由团中央自筹。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培训、派遣工作成效如何关系到 
  整个西部计划的顺利实施。各地务必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培训要集中在各服务省(区、市)省会城市进行,全国项目办将组织督导团成员分赴西部各培训地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2.积极协调,落实保障。各地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落实培训的相关经费,并切实做好大学生志愿者培训期间的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要积极协调服务县和服务单位,做好大学生志愿者的各项派遣工作。 
  3.抓好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多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西部计划,宣传大学生志愿者的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对大学生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的同时,各服务省(区、市)要在培训地组织服务县项目办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促进项目管理工作。 
  各地务必于7月31日前将具体培训方案报全国项目办综合组(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在完成培训、派遣工作后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并于9月5日前将总结报全国项目办综合组,作为全国项目办对省项目办考核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 

  联系电话:(010)85212269 
  传 真:(010)85212319 
  E—mail:zyz2269@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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