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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联发[2012]10号】关于印发《2012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2-05-08 13:55: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邵志凯

  中青联发【201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给北京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回信精神和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引导青年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到西部基层锻炼成长、建功立业。按照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部署,经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同意,现将《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中青联发[2009]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方案》要求,扎实做好岗位申报、宣传动员、招募选拔、培训派遣、管理服务、就业服务、考核评估等工作,确保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2年5月7日

 

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2012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选派17000名左右西部计划志愿者(包括延期志愿者、新招募志愿者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

2012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共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继续加大支持新疆、西藏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力度,派往民族地区西部计划志愿者实施规模保持在1万人左右。深入推进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加强工作指导和专项培训,引导志愿者参与县乡团组织工作。深化实施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逐步扩大实施规模,强化规范指导,加强培训工作,提升支教扶贫实效,做好后续人才培养。

  二、实施步骤

  ()服务县和服务单位的申报、确定

  1. 服务县(含新增)的审核及申报、确定。服务省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本省(区、市)计划派遣指标及已明确的各专项服务岗位,在充分考虑本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服务县的实际需求、志愿服务成效、日常管理和就业服务、年度考核等因素,审定2012年服务县,确定各县志愿者派遣指标。新增服务县须成立西部计划县级领导小组和项目办,项目办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接收志愿者人数30人左右,并由相关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申请,所在省级项目办审定,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2. 服务单位、岗位的审核及申报与确定。服务单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新增服务单位应向县级项目办提交申请,并明确能为志愿者提供免费的住宿和一定的餐费补助。各服务县项目办负责本县服务岗位采集和申报工作,并由省级项目办审核确认。岗位类别需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专项中选择。巩固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专项选派力度;在县级机关、企业等岗位严格控制在10%以内;新疆和兵团、西藏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岗位计划。

因管理不力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和严重违反工作职责、造成恶劣影响的服务县、服务单位,2012年不再派遣志愿者。

  (二)招募选拔

  1.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2012417日至525日,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填写报名表并下载打印,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

  2. 选拔方式。各招募省应单独或会同、指导报名学生所在高校组织开展情况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或集中选拔等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并加强与服务省的沟通协调,保质保量完成招募任务。

各地可按照惯例,按需招募;有条件的还可组织有关高校与对口服务县直接进行岗位对接;也可依据服务省提出的对志愿者专业总体需求招募,由服务省项目办在志愿者集中培训报到时或到达服务地后进行岗位对接;鼓励服务省项目办和服务县项目办参与招募工作;四川、贵州、新疆等服务规模较大省(区、市)试点推行服务县参与面试选拔与人选确定工作;服务新疆专项试点推行面向全国范围高校招募。

  服务省可直接接收在外省就读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报名,并计入本省招募指标和派遣指标,但需及时与毕业生高校所在省项目办协调沟通,共同做好选拔、体检和高校所在地政策待遇衔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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