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的深入开展,在岗志愿者人数日益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志愿者自我管理,促进西部计划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各级项目办与志愿者之间的信息传递,推动西部计划的信息化建设,根据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和人事部《关于做好200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5]17号)精神,并参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试行)》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条例。
一、岗位设置
各省级项目办按实际需要设置1-2名志愿者联络员,各县级项目办设置1名志愿者联络员。
二、选拔条件
1.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关注西部计划的发展,对西部地区有深厚的感情。
2.申请人须为西部计划两年期志愿者,且服务期已经满一年,考核合格。
3.在原服务岗位表现突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管理能力,善于沟通。
三、选拔方式
1. 采取公开招募的方式,面向所有符合选拔条件的志愿者进行招募。
2.全国项目办于年度西部计划实施之初将志愿者联络员招募通知发至各省级项目办,各省级项目办在接到该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至各县级项目办,并敦促各县级项目办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给志愿者。
3.符合规定条件的志愿者应按照统一的申请表格填写个人信息,并将申请表上交至服务所在地县级项目办,等候录用通知。
4. 各县级项目办收到志愿者提交的申请表格后,应对提出申请的志愿者进行资格审核,结合志愿者服务期间表现进行初选,给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并将所有材料上报相关省级项目办进行审批。
5. 各省级项目办应根据县级项目办提供的材料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确定志愿者联络员的数量和人选,并上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6.全国项目办将为志愿者联络员颁发聘书,并在服务期满时对工作突出的志愿者联络员进行表彰。
四、工作职责
1. 及时向志愿者传达全国项目办、各地方项目办的相关文件、政策、通知。
2. 与志愿者进行经常性的联系、交流,掌握志愿者动态,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全国项目办进行反映,并与当地项目办进行一定范围内的沟通。
3. 结合日常工作进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就志愿者管理服务工作向全国项目办提出意见和建议。
4. 参加西部计划志愿督导团,对项目办的工作予以督促。
5.志愿者联络员应牢记志愿者身份,本着对西部计划负责的精神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应客观公正、积极主动、耐心细致。
6.志愿者联络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以联络、调研、反馈为主,做好志愿者与项目办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不做职权范围以外的事情。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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