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讯 (记者 李彦龙)为贯彻落实中组部、人社部、财政部等部委《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精神,平衡江西省服务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待遇标准,经省政府同意,近日,江西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提高江西省服务省内基层单位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赣财行[2011]94号。通知指出,江西在省内基层开展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提高了540元,达到每人每月1300元。
通知指出,江西省服务省内基层单位“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540元,达到每人每月1300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的每人每月760元补贴仍按原渠道发放,提高的每人每月540元补贴由志愿者服务县(市、区)按月发放。志愿者服务期满或中止服务,从次月起停发此项补贴。提高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和志愿者服务县(市、区)财政各负担50%。其中省财政负担部分,每年由省财政厅在团省委完成招募派遣工作后一次性下达。
通知要求,此次提高志愿者生活补贴的标准将从团省委2011年招募派遣服务省内基层“西部计划”志愿者时开始执行。志愿者服务县(市、区)团委要主动做好补贴发放的服务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