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项目办发[2011]20号
各省(区、市)项目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
根据《关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硕士研究生享受优惠政策的通知》(教学厅[2004]18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印发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全国项目办发[2010]4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凡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的,经考核合格,可享受硕士研究生考试相关优惠政策。参加西部计划地方项目(经全国项目办审核备案)的志愿者,参照全国项目的优惠政策执行。
为切实做好西部计划2011-2012年度享受报考硕士研究生加分志愿者名单统计工作,保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志愿者考研优惠政策的落实,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享受优惠政策志愿者范围
本次统计享受考研优惠加分政策的志愿者为2010年以前参加西部计划且服务期满2年的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具体包括:2008、2009年参加西部计划且在2011年1月5日以后离岗的经考核合格的全国项目志愿者、现有2009年参加西部计划且延期在岗的全国项目志愿者,以及符合条件的地方项目志愿者。(2010年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由于未达到2年服务期限的要求,因而不在本次统计范围。)
二、统计志愿者参加服务时间
各省要认真核查志愿者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内填报参加西部计划的时间是否准确。如发现填写有误,各省级项目办要及时统计,并在系统内和《享受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优惠政策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志愿者信息统计表》(附件3)中同时更正。
三、认真统计确保数据准确
在名单统计上报过程中,各省要依据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和本省志愿者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对每位志愿者进行逐一核对,尤其要确保符合条件的已离岗志愿者名单的准确。因省级项目办统计失误,产生漏报、错报而致使志愿者报考硕士研究生不能享受加分政策的,责任由相关省级项目办承担。全国项目办将统一在西部计划官方网站 (xibu.youth.cn)公示志愿者名单。
四、做好地方项目审核工作
各地方项目每年的实施时间要与全国项目保持基本同步。各省(区、市)项目办严格按照已上报并经全国项目办审核备案后的本省(市、区)地方项目,及时对享受考研加分优惠政策的地方项目志愿者进行信息统计,并通过西部计划官方网站和当地团属网站或媒体公示名单(需公布本项目办联系电话)。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将《享受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优惠政策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信息统计表》(附件5)上报全国项目办。
五、按时做好名单统计上报工作
各省级项目办要按照通知要求,统计在本省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相关信息,并于2012年1月5日之前将《确认函》(附件2、附件4)传真上报全国项目办,并将对应的志愿者信息按格式(附件3、附件5)以电子版形式同时上报至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
全国项目办将配合教育部对享受政策的志愿者名单进行核实,并在2012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前,公布享受政策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志愿者名单。
联系人:吴小白、章圣浩
电 话:010-85212269
传 真:010-85212269
邮 箱:xiansuo2005@126.com
西部计划官方网站联系人:李彦龙
西部计划官方网站联系电话:010-57380569
西部计划官方网站邮箱:xibu85212120@126.com
附件1:享受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优惠政策西部计划志愿者信息统计表填写说明
附件2:全国项目确认函
附件3:________省(区、市)享受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优惠政策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志愿者信息统计表
附件4:地方项目确认函
附件5:________省(区、市)享受201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优惠政策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信息统计表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