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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项目办字﹝2017﹞8号】关于做好培训派遣期间西部计划志愿者安全健康教育管理的通知

 

2017-07-24 15:34:00   来源:中国青年网   作者:李彦龙

关于做好培训派遣期间西部计划志愿者安全健康教育管理的通知(点击下载pdf版

西部计划各省(区、市)项目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项目办、研究生支教团各高校项目办:

  近日,2017年西部计划志愿者已陆续到岗,同时各地天气变化复杂,气象灾害频发,为进一步加强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安全健康教育管理工作,再重申有关工作要求。

  1.做好志愿者到岗安全工作。各省级项目办要严格做好西部计划培训派遣期间安全健康教育管理工作,一是招募省项目办和高校项目办在志愿者出征前要做好安全健康教育,招募省项目办要派专人带队组织新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统一出征报到。二是服务省项目办要做好志愿者培训期间报到接站、课程组织和出征派遣的安全管理工作,培训结束后要由服务市(或服务县)项目办派专人带队确保志愿者安全到达服务单位。三是加强培训期间安全健康教育,通过案例警醒教育等方式设专门课时进行安全教育。

  2.开展大走访、大排查。省项目办要组织各级项目办深入延期志愿者工作岗位及新招募志愿者计划安排岗位一线,开展走访活动,了解志愿者工作生活情况,掌握志愿者思想动态,倾听意见建议,帮助志愿者解决实际困难。县级项目办要走访到辖区内每一名志愿者,访单位、进宿舍、听意见,全面掌握每一名志愿者的身体、心理、生活、工作等情况,形成详细的走访记录并报省级项目办。省级项目办组织本辖区内县级项目办于近期集中开展一次自查。要对志愿者工作生活场所的社会环境安全、房屋安全、水电安全、餐饮安全、取暖安全、相关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有关方面加强整改,排除安全隐患。围绕志愿者的出行、居住、社会交往等,讲清具体的潜在风险和管理要求。

  3.开展自护教育。培训期间集中开展志愿者安全健康自护教育。主要内容包括:严禁志愿者外出探险、到无安全措施的危险水域滑冰、到存在安全隐患的野外登山等;提醒志愿者注意出行安全,乘坐公共交通,严禁无证驾驶或乘坐“三无”车辆,严禁乘坐超员、超限等违规运营车辆,严禁乘坐农用车和货车,严禁购买、骑乘无照摩托车、电动车及刹车不良的自行车,严禁搭乘陌生人的顺风车;严禁志愿者使用没有烟囱(排烟不畅)的煤气炉、不达标的电磁炉做饭;严禁酗酒;提醒志愿者安全取暖;提醒志愿者在出行、返程、离岗等途中注意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谨慎与陌生人交往,谨慎接受约请、赠与,防止上当受骗;提醒志愿者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若遇突发事件,要冷静应对,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向服务单位和县项目办报告。

  4.严格请销假、晚点名制度。各级项目办要抓细抓实请销假、安全健康管理联络员、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志愿者管理制度,与当地公安、消防、医疗、卫生防疫等单位联系,建立通畅工作网络。各级项目办要严格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执行请销假、晚点名制度,根据请假时间报各级项目办审批,做好备案工作。

  5.务必实现商业保险全覆盖。按照《2017—2018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和2017年西部计划视讯会精神,各地要由省级财政统筹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补充医疗保险、重大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并尽最大努力在志愿者到服务地参加培训时即落实生效,确保志愿者保障不留缝隙。凡商业保险不按要求落实的地区,将视情况核减人员指标。

  各级项目办要本着对志愿者高度负责、对西部计划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将志愿者人身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严格落实以上的各项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做好各项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对因管理疏漏而导致发生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的,全国项目办将依照管理责任规定和三方协议,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10—85212269(传真) 85212728
  联系邮箱:xbjhqgxmb@126.com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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